alanyu 2005-4-9 21:55
什么都别说!
<P><FONT color=#ff0000>在连载完之前请帮忙别回帖!</FONT></P>
<P><FONT color=#000000>《灿烂涅磐 - Kurt Cobain 的一生》连载</FONT></P>
<P>这一段是为了日后不必要得麻烦:[br]<FONT color=#ff0000>此次纯文字版的《灿烂涅磐》在线连载只为网友收集资料之用,请各位网友在读完之后立刻从记忆中删除。切勿用于商业用途,如因此产生的任何纠纷与“54shandongren”无关!!</FON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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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anyu 2005-4-9 21:57
序言 另一类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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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P>
<P><BR>世纪末音乐的凌晨,他在孤寂中站立,左手五指微张。在他开口之前,那缄默就已经轰轰烈烈,他放声唱,少年心气飞扬。魂魄激荡。</P>
<P>看吧,是科特·库班在唱!</P>
<P>这就是他伫立的时刻,弥赛亚已经引退、乌托邦已然失色,天天解构、时时享乐,从煞有介事的学究到附庸风雅的马崽,人人像过节那样高叫:“后现代了!后现代了!”英雄何谓?</P>
<P>英雄反抗依然。</P>
<P>科特·库班,一个来自穷街陋巷的邋遢大王,自小便蒙受故意的眼光;一个精神上的朋克小子,从来只汲取叛逆的乳汁。他贯彻着加缪大叔的主张:人的面目之一,便是反抗。</P>
<P>科特·库班从来不自封英雄。他向来在内心的无助和道德的虚妄之间抑郁,他反感的并不是孩提时代便只身承受的痛苦,他畏惧的是此一痛苦的毫无意义甚至毫无出路,一直到他找到吉他、找到音乐、找到摇滚。他从此挤身在命运与恶行、病痛与名利的夹缝之间,寻找那可以寻找的、挽救那可以挽救的、期盼那可以期盼的。</P>
<P>科特·库班是艺术和文化的英雄,他即无挺身反抗暴政之举,亦无登高啸聚江湖之绩。他视诗比行动更优先,他手中紧握的只是美,一种曾经被视为丑的人性及世界之美,一种拒绝了不义和不公的美,一种让人们珍藏的碎裂青春时光的美。他的一位朋友在评价他画作的主题时说:“天真无邪和真诚纯洁的美景被残忍无情和满不在乎的世界所包围,而艺术家不断努力想从这一世界中拯救美。”这也是科特全部音乐的主题。他想达到英雄行为的根本,在逝水流年中同历史作对,解救那些游荡的永恒。他那些或狂乱或妙漫的旋律、或滞重或灵巧的节奏,或机锋迭出或深藏不露的歌词,都是他同上帝的竞争,都是他抢夺来的乾坤。</P>
<P>科特·库班是另一类英雄。在已经骄横凯旋的物质主义和消费文化的面前,他举起了朋克摇滚的螳臂。他是潮流的漏船,他是带伤的逆子。他装着不知道,这已是一个用金钱换算一切的世界,人们已经无法习惯乃至无法想象还会有另一种生活和思想方式的存在,至少,我们的面目都以谋生的媚笑出现,即使是曾经最为不羁的艺术家,也不再敢把挑战的手套扔在生计的严峻面孔面前。一切都如同安迪·沃霍尔(andy warhol)恶意的戏言:做生意才是最高级的艺术。连最先锋的抗议和最前卫的抵制都已经被主流整合招安,富裕或小康的生活成了所有心怀不满者的镇静剂,妥协似乎永无止境。</P>
<P>在满目的唯唯诺诺之中,终于有像科特·库班这样一种非主流和反主流的孤独的反抗之声响起,它映现出的是一个最痛苦之人的影像,他也背负内疚的隐疾,可他毕竟重现了从现代主义到朋克摇滚的颠覆性微笑和救赎性灵光。他也知道,孤绝可能会让艺术瘫痪,但他毕竟表达了在令人窒息般的主流文化大潮面前,一个真正的艺术家灵魂深处的哀伤和癫狂。也许科特·库班的反抗没有什么可稀罕的,但他的追索依然可贵异常,哪怕他得到的回报依然是卑鄙和中伤。或许这是一个末世英雄必得的“犒赏”。</P>
<P>科特·库班是另一类英雄。他满含悲苦。他的痛苦和郁闷都曾写在他那生动异常的脸上,那是如同拉奥孔般痉挛不已的面庞。他也的确像普罗米休斯般说话:“我对人们有太多的爱和同情。”他只差像存在主义先辈一样说出,所有的反抗与绝望都是为了爱,为了同情。他未能因此而免除悲苦,他也并未时时意识到这是一种奉献和牺牲,他甚至无从为自己的悲苦命名,他只是扮演他向来心仪的诗人兰伯所吟唱的角色:“让他投入到闻所未闻和无以名状的事物中失魂,还会有恐怖的人终会将他中断的工作继承。”他所深知和领受的只是一种充满诡异的混乱和一种时断时续的激情。</P>
<P>科特·库班是另一类英雄。他一直颓唐,他曾经对未来的朋克摇滚生涯怀抱希望、骄傲和幻想;后来,他的一腔热血冰封成了愤世嫉俗和难以言喻的失望。狂躁和愤怒成了他音乐的标签之一。焦虑则变成一种惯性。他有与他一代人共享的抑郁,他也以无人能出其右的完美吟诵出这种抑郁。也许,这如同他最后的决断一样,只是要唤醒人们敢于绝望的勇气,他的遗书和行动都引证着尼尔·杨(neil young)的摇滚名句:“与其苟延残喘,不如从容燃烧。”这让我们看到。科特·库班的颓唐,未尝不是一杆旗、一杆将秃的旗在风中猎猎做响。</P>
<P>科特·库班是另一类英雄。他内心遍布混乱。菲茨杰拉德曾感叹,对一个聪明绝顶者最大的考验,莫过于心中同时抱持两种相互对立的观念而又能正常存活。像科特这样一个能用沸腾而纷繁的零乱意向枪击我们的人,其实也是一个充溢着形而上能量的疯僧,他的不息冲突的内心,是这个时代最灿烂也最复杂的灵魂。</P>
<P>庞德(ezra pound)有言,艺术的美乃是“从一种陈腐艺术进入另一种陈腐艺术间呼出的一口气”。如今,连科特身体力行的“非主流”艺术也正在变得腐朽,但科特的毁灭,尤其是他那撼人心魄的艺术,保证了他这一口气的清新与纯洁。这口气是如此短促,以至于他自己都无法赖之而存;这口气又是如此悠长,在无数个人的心灵和无数代音乐的川流中,将会永远有微笑或叹息的科特·库班。</P>
<P>世纪末音乐的黄昏,他依然在孤寂中伫立,头在散乱的金发中低垂,他拒绝了一本正经的命运的怜悯,拒绝了他第一个也是最后一个情人——朋克摇滚的垂青。他举目凝望,依然有海湾的斜阳晚照;他低头顾盼,竟然有幻梦般奇妙的快乐升腾。他紧握枪,如同紧握温暖而美丽的情人,他要游完他溯流的航程。枪口抬起了,枪机在静默中滑动,从最响亮的轰鸣中,飞出了那颗子弹;只有它自己知道,它是颗多么悲哀而绝望的子弹,因为它击毁的,是20世纪最后一场英雄梦。</P>
alanyu 2005-4-9 21:59
第一章 无嗅觉的学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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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centless apprentic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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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P>
<P> 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在往哪里跑,我得从哪儿窜出来把他们逮住。我成天就想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我知道这有点异想天开,可我真正喜欢干的就是这个。我知道这是扯淡。</P>
<P> 菲比老妹半天没出声,后来她开口了,却只说了一句:爸爸会宰了你的。</P>
<P>——塞格林(j d salinger):</P>
<P>《麦田里的守望者》(the catcher in the rye)</P>
<P>the boy with the thorn in his side.behind the hatred there lies.a murderous desire for love. how can they look into my eyes.</P>
<P>——the smith “the boy with the thorn in his side”</P>
<P> </P>
<P>废城:“我恨爸爸,我恨妈妈。”</P>
<P><BR> </P>
<P>在美国的大西北,是她那被称作“常青州”的华盛顿州。在这个常青州的边缘,有一座的确曾经常青的小城——阿伯丁(aberdeen)。</P>
<P>阿伯丁距西雅图近百公里,位于北太平洋的一个犄角之处。这座小城约4英里宽,3英里长,其东部和北部由一座小山相连。这是座曾经繁荣一时的伐木工业小城,还曾是美国西海岸最为风流的淫窝,但如今已因可用材日趋减少和经济逐渐衰退而慢慢步向死寂。在小城的四周,处处是令人触目惊心的树桩;而昔日曾经热火朝天的厂房,今天则在阵阵暴雨和场场浓雾之间如鬼魅般闪现;那些曾经被称为“女士公寓”的风月场所早已灰飞烟灭。</P>
<P>多年以来,这座小城中唯一可称作生意兴隆的场所便是它的小酒馆,唯一有利可图的耕作便是偷偷种植大麻和幻菇。小城中更多的人常常在失业的阴影下彷徨,更有一些人不堪郁闷,干脆自作了断,省得苦渡余生。阿伯丁地区的自杀率由此名列全美前茅。</P>
<P>这便是科特·库班的成长之处,一座他用一生的气力逃出却又永远无法摆脱的小城。</P>
<P>在阿伯丁东北部的小山之上,住着小城里最有钱的人们,他们是当地曾经兴旺的锯木厂的业主们。他们那些漂亮的维多利亚式小木屋依然不减当年的风采。在小山之下,则是一片被称作“公寓式”的平民住宅,科特便是在这儿长大。</P>
<P>同周围那些油漆退尽、屋顶残破的小屋相比,科特家的屋子一直显得非常整洁,那是因为他的父亲——机修工唐纳德·库班(donald cobain)一直尽心尽力的维护他们的小家,科特后来却对此挖苦道:“打肿脸充胖子。”</P>
<P>科特的母亲温蒂(wendy cobain)对她的金发小儿子非常宠爱,她后来又为科特生了个小妹妹,但她一直觉得小科特才是她生活的动力。</P>
<P>科特回忆说:“我曾经是个及其幸福的小孩。”此言不虚。他是温蒂八个兄弟姐妹中的头一个后代,自1967年2月20日科特降生之后,他的舅舅、姨妈们常常为争着抱他而吵得不亦乐乎。他成了整个家庭注意的中心。</P>
<P>儿时的科特也的确引人注目,他从小便表现出了唱歌跳舞的天赋,这也许有家庭的遗传因子。温蒂的一位长辈是位名气不小的歌星,而科特的一个舅舅查克是支摇滚乐队的成员,他的玛丽姨妈则弹得一手好吉他。科特自小便不怯当众表演,他为亲戚、为父母的朋友、为卖糖的老头不遗余力的又唱又跳,还学会了表演各式小品。</P>
<P>但科特也同许多聪明儿童一样总是体弱多病。小时候,由于消化不良,大人们常给他服用“利他宁(一种类毒品制剂)”,而多动症又使他无法安坐,镇静剂则常让他在课堂里睡着。</P>
<P>而更让他痛苦不堪的则是慢性支气管炎,后来他又得了轻微的脊柱侧突。这一切都让科特本来快乐之极的童年蒙上了阴影。</P>
<P>但他幼小的心灵第一次真正蒙上阴影无疑是父母的离异。</P>
<P>1975年,当科特刚满8岁时,他父母长时期的争吵终于让这个曾经温馨的小家庭走到了崩溃的边缘。同许多夫妻反目一样,温蒂提出的离婚理由是唐纳德不爱她;而同其他感情裂隙不一样的则是,温蒂所痛恨的并不是插足的第三者,而是唐纳德醉心的篮球和棒球。尽管唐纳德自始至终不同意离婚,但正是他成天在外忙于当教练、作裁判,置妻儿于不顾,为温蒂的愤怒之拳埋下了伏笔。</P>
<P>唐纳德和温蒂忙于互相指责,甚至将科特作为讨价还价的筹码,这似乎是所有离异夫妻的本能,他们无暇顾及的则是儿女们的痛苦与绝望。</P>
<P>这是科特一生中第一个真正重大的事件。先后在“涅磐”乐队中呆过的乐手大都来自父母离异的家庭,从一个侧面说明了一切。温蒂后来也充分意识到了这一点。她无不歉疚的回忆说:“在我们离婚之后,他(科特)完全变了。我想他感到羞耻。他变得非常内向——他把什么都藏在心底。他被这事搞垮了。”</P>
<P>科特曾经是一个十分热爱妈妈的孩子,他每天都要好几次拥抱妈妈并亲她的脸。当别的男人多看一眼她时,他都会非常愤怒。他有一次甚至为此向警察告发一个男人,因为他觉得那男人不该盯着他妈妈看。</P>
<P>但现在他却像换了一个人,他在自己小屋的墙上写下了这样一段话:“我恨妈妈,我恨爸爸,妈妈恨爸爸,爸爸恨妈妈,这真让人难过。”在高一点的地方,他画了一副爸爸妈妈的漫画像,并在边上写下了“傻爸爸、傻妈妈”,底下则画了一个脑袋,脑袋上是一个巨大的问号。</P>
<P>父母离异之后,科特先是同母亲住在一起。但他妈妈后来有了情人,而科特对他极为讨厌。于是,他住到了父亲那里。同样是在一段亲密无间的父子生活之后,唐纳德违背了曾向科特作过的不结婚的诺言,给科特娶了一个后妈。</P>
<P>于是,科特不再像过去那样奉父母之命为圣旨。温蒂一向自认高雅,不让科特同穷孩子们玩。但科特却发现,那帮脏兮兮的穷孩子比有钱人家的子弟酷的多,所以他一半是故意违抗母命、一半是发自内心的喜欢同他们在一块游荡(多年之后,科特从这些穷孩子那儿学会的脏头发、破衣服和下层精神将会风靡全球,连《名利场》上的名流照也装模作样的作起平民状来,巴黎的模特们也开始了另一种搔首弄姿)。</P>
<P>同样,科特也对唐纳德想让他成为体育明星的梦想深恶痛绝。也许是因为没能让对自己抱有莫大希望的父亲如愿,唐纳德把一切梦想都押在了科特身上。他强迫科特参加中学的摔跤队,期望他能借此出人头地。但科特平生最厌恶的就是同那些四肢发达的大块头们相处。</P>
<P>终于,他想出了一个办法来对付父亲。在全校的摔跤比赛上,他双膝跪地两手扶地,笑嘻嘻的望着观战的父亲,一言不发的等着裁判吹响哨声,让对手把他压倒在地。唐纳德看了一会儿,终于忍无可忍的走出了赛场。这天晚上,科特被赶到了舅舅家过夜。</P>
<P>唐纳德也曾带科特去打猎,但一到林子边科特就不再往里走,而情愿百无聊赖的闲逛一天。</P>
<P>他当时还并没有后来的环保意识,他只是觉得那显然不是自己心里想干的事。</P>
<P>科特有自己的梦想,这个梦想同唐纳德的设想风马牛不相及。他知道在父母的眼中他已经是个问题儿童,但他自愿成为他们那种生活和他们那种理想的局外人,他不想用他们设想的方式出人头地,他只想干他自己想干的一切。同那个理想相比,父母之命显得那么苍白;而为了那个理想,他也愿意永受屈辱。</P>
<P> </P>
<P>逆子:“他们不爱好艺术,我却爱好。” </P>
<P>其实远在唐纳德强逼科特就范之前很久,科特就已经表达过他的强烈愿望。他小小年纪时便表现出来的画技曾使他小有名气,还是在小学二年级时,他的画作便登上了校报的封面。这本来是毕业班同学才能得到的荣誉。但他从小最为醉心的依然是音乐。7岁那年。玛丽姨妈送了一只大鼓给他,他就总是挎着它,在四邻之间边敲鼓边唱他最喜欢的歌——“披头士”(the beatles)的《嗨,朱迪》(hey judy)和《革命》(revolution),尽管他还不可能完全理解其真正的意义。随后,温蒂也送了一套“米老鼠”牌的小鼓给科特,那是因为她从小也想当鼓手,但科特的外公嫌那太不够女儿气,所以温蒂也在科特身上补偿自己的童年。这一次到是正中科特的下怀。每天放学回家之后,科特便敲鼓不已,直到把那套鼓打得稀烂。</P>
<P>小学三年级时,科特开始正式学习打鼓,并且立下志愿要当一名摇滚明星。他想当林格·斯塔(ringo starr,the beatles鼓手),但最想当的还是列农(john lennon),成为一个会打鼓的列农成了他当时最大的愿望。他参加了小学的乐队,但总是学不会识谱,所以老是等前排的同学学会了一首歌后他再照猫画虎。</P>
<P>在父母离异尤其是面临父亲的压力时,科特慢慢学会了用音乐作为逃避和武器。他开始自觉的意识到自己同父亲的区别,“我真不明白爹妈是怎么生我的,他们不爱艺术,我却爱好。”在同老爹住在一起的时候,他最高兴的事儿便是跑到父亲的大卡车上听“皇后”(queen)乐队的《世界新闻》,有时候听的遍数太多了,竟然连蓄电池都耗尽了,害的唐纳德连车子都发动不了。</P>
<P>日复一日,科特不停的发掘着新的音乐天地。老天开眼,唐纳德竟然鬼使神差的听人劝说,参加了“哥伦比亚公司之家”唱片俱乐部。于是,他每个月都要收到几包唱片磁带,他几乎从未打开过那些包裹。但科特却不会放过他们,他从中结识了“阿罗史密斯(aerosmith)”、“莱德·泽普林(led zeppelin)”、“黑色安息日(black sabbath)”和“吻(kiss)”。正是这些乐队的音乐,让刚上初中的科特觉得自己那些成天看电视上少儿节目的同学们简直愚不可及。他的新朋友是比他大好几岁的高中生。他们很佩服科特的唱片收藏,他则因为同他们一起厮混而日渐成熟。</P>
<P>1981年2月20日,科特14岁生日那天,查克舅舅让他挑一辆自行车或一把吉他作为生日礼物,他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吉他。那是把九成新的二手电吉他,拾音器有点小毛病。科特从此操起吉他,不再练鼓。练琴一个星期左右,刚刚学会弹ac/dc乐队的《回到黑暗中》(back in the black),他就迫不及待的开始自己写歌了,但他当时极想学会的是“莱德·泽普林”的《天堂之阶》(stairway to heaven)。</P>
<P>在80年代初,先让科特兴奋不已的是b-52这类新浪潮之声,那时候他已经学会了更多的和弦和曲子。在刚上高一的夏天,他偶然从《奶油》(creem)杂志看到关于“性手枪”(sex pistols)到美国巡演的报道,朋克摇滚就成了他新的念想,但他只能见其图而无法闻其声,因为在阿伯丁这样的小城市是不可能找到朋克摇滚的唱片的,于是他弹起吉他凭自己的想象制作朋克之声。按他当时的想法,那无非是三个和弦加上一大堆的叫喊。几年之后,当他第一次听到“冲撞”(the clash)乐队的磁带时,他惊讶的发现,那并不是他想象中的朋克。而当时科特最为苦恼的是,朋克摇滚究竟是什么样子,他所能做的无非是把电吉他的音量开到最大,把自己的嗓子放的最开,向着阿伯丁的陋巷呼喊,向着无限的苍穹吼叫,“我知道我会有所奉献,我知道总有一天我会有机会向人们证明,我可以写出好歌——我可以为摇滚乐做出点音乐上的贡献。”</P>
<P>也许科特在当时还说不上多么朋克,但他自小便已是个畸零之士,他同父母给他安排的前程格格不入,他同那个郁闷的小城格格不入。他本来就不乏敏感与灵气,他又比他的同龄人花更多时间来画画和听音乐,这让他的想象力突飞猛进。尤为重要的是,他在难耐的现实之外找到了摇滚乐这一灵魂避难所,也正是摇滚乐给了他从别处找不到的归宿感和交流的激情,让他找到了一处他愿意皈依的处所,那儿也许比他已然破碎的家庭更加温暖。他还朦胧的从中看到了从小城的任何地方都难以发现的超越现实的可能途径,并梦想着有朝一日能乘着摇滚乐的翅膀飞离这块黑暗之地,用另一种理想来完满自己!</P>
alanyu 2005-4-12 20:49
第二章 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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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tay away </P>
<P> 有关他们的一切恐怖只是梦中人自己对孤寂的畏惧。沙漠,或是一排虚幻中的商店门廊;一堆废铁渣,一家炉火已封的铁匠铺。除了这些,还有街道和梦游者,而这一梦中人本人也只是这一场景中的一个无足轻重的影子,他如同此处的其他东西和影子一样,根本就没有灵魂,这就是20世纪的梦魇。</P>
<P>——品钦(thomes pynchon)</P>
<P>clang clang go the jail guitar doors.bang bang go the boots on the floor. cry cry for your lonely mother's son.clang clang go the jail guitar doors.</P>
<P>——the clash“jail guitar doors”</P>
<P> </P>
<P>乌龟:“我讨厌你,我不想跟你玩。”</P>
<p>
<P><BR> </P>
<P>在摇滚之外,科特的生活环境却在每况愈下,他在不断的妥协和抗争中取乐,也在不断的抗争和妥协中受苦。</P>
<P>上高中之后,科特像许多美国中学生一样学会了抽大麻,这既是他的反叛之举,也是无奈的选择。他不愿意与同班同学中的多数人来往,因为彼此间毫无共同语言。阿伯丁中学的女学生们倒是对这个金发碧眼的安静少年颇有好感,但科特又嫌她们太傻。科特也试图同那些尖子学生们来往,可他们数学虽然很棒,但对音乐一窍不通。所以科特只得同抽大麻的小瘾君子们在一块玩,因为他们虽然遭人讨厌,但至少还听摇滚乐。</P>
<P>科特也学会了逃学。他逃学的最大原因是因为他对某些老师的说教深恶痛绝,其中尤以一位教社会科学的老师为烈。在科特眼中,“他是个宗教狂,是个狂热的种族主义者。”而大多数学生又照单全收,这让开始有了自我意识的科特厌恶不已。</P>
<P>科特在家中也难以找到温暖的感觉,在一个舅舅家住几天,又在另一个姨妈家呆几天,已经成了他的家常便饭,这甚至使他已经不知家的滋味。温蒂终于也重新嫁人。科特的继父帕特·奥康纳(pat o connor)是个有名的酒鬼,不顾家的程度同唐纳德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但科特实在想回到从小长大的屋中,他每天晚上都打电话给妈妈,哭哭啼啼要求回家,温蒂只好让他回家住。</P>
<P>就在科特重新回家的那段时间,他有了一个女朋友,这个叫杰姬(jackie)的女孩非常漂亮,她不是那种循规蹈矩的乖女孩,但科特从她那儿总算得到了点感情的慰藉。</P>
<P>一天晚上,科特偷偷把杰姬带到了自己的房中,他已下定决心要品尝禁果,不再做最后的童男。他们刚刚脱下衣服,温蒂便如脱闸猛虎般破门而入。她打开灯光咻咻嚷道:“让这个婊子给我滚出去!”羞愤之极的科特只好又一次四处游荡,后来,他住到了好朋友杰西·里德(jesse reed)的家里。有一天,当他正在电话里向别人大讲杰西的母亲如何讨厌时,却发现她正在分机上偷听。于是,科特又一次被扫地出门。</P>
<P>科特开始为自己的生活情形寻找象征物,令人奇怪的是,他迷上的是乌龟,他从乌龟身上看到了一种生活的哲学:“乌龟从骨子里有种‘去他妈’的姿态——我藏在坦克里,我很丑,我讨厌你,我不想跟你玩。”可是,“那些壳其实一点用也没有,那只是它脊背的一部分,它及其敏感,如果有人敲它的壳,它会很疼。大家都觉得那是层保护壳,其实根本就不是。如果它背部着地摔下去,壳就会四分五裂,它就死了,就像把你的背弄翻转一样。”</P>
<P>这的确很像科特的生活。科特还曾有一位要好的同学迈尔·拉夫丁(myer loftin),科特同他在一起时可以天南海北的神侃最喜欢的那些乐队(很多年以后,拉夫丁对科特成了摇滚巨星迷惑不解,在他的印象中,科特是个极为安静和敏感的同学)。但科特不知道的是,迈尔是个同性恋者,当迈尔为了忠于朋友而向科特坦白时,科特笑道:“没事儿,你还是我的朋友,我还是喜欢你的,没关系。”</P>
<P>但是,公开与同性恋交往让科特本来就难耐的中学时代更加艰难。许多身强力壮的大块头同学都以此为理由暴打他,使他每天放学回家的路都成了一场噩梦,他总是被人推来推去,被人打翻在地又踏上一脚,或是被人骑在头上。这反过来又让科特的心理更加逆反,他偏要以同性恋者自居,尽管他并不是同性恋(他的这断经历有助于我们理解为何他一辈子都反感那些歧视同性恋者)。他自以为这样一来尽管没有朋克摇滚歌手那么酷,却总要比一般的傻同学们强。</P>
<P>但是,科特的龟壳毕竟没经受住强大的冲击,他不得不在某一天找到迈尔,告诉他自己的苦楚。迈尔理解这一切,于是,科特永远离开了他的这个朋友。</P>
<P>科特并不总是如此窝囊。他有一次曾被一个250磅重的伐木工痛打,个子矮小的他毫无还手之力,但他每次被打倒在地时都面带嘲笑之色并向那伐木工竖起中指,那人最后只好悻悻的走开。另一次,当一位朋友给科特送点东西时,科特的邻居嫌他的踏板车停在了自己的房前,便对他抱以老拳。科特闻声下楼,却正好成了替罪羊,被那邻居壮汉推进屋中,狂殴虐待了近两个小时。直到邻人听到科特的尖叫报警,那恃强凌弱的壮汉才逃之夭夭。一个月后,科特同朋友们一起把那壮汉的门捶得山响,在这帮小孩的尖声叫骂和威胁之中,那壮汉退缩家中不敢出头。科特还在这个懦夫的门前放过几瓶加了麻药的啤酒和一张画着绞人场面的图片。</P>
<P>但是,只有当维护摇滚乐这一坚强而脆弱的龟壳时,科特才真正投入了自己的全部身心。</P>
<P>一天,科特正好在久未留宿的母亲家昏睡,突然听到了温蒂狂暴的吵闹声。原来,继父帕特宿醉未归,而温蒂则在酒店上班时遭到几位顾客的嘲笑。问他帕特昨晚酒醒何处。温蒂勃然大怒,她同一位朋友到酒馆里喝的酩酊大醉,然后回家向帕特兴师问罪。他从帕特收藏的一大堆枪支里抓出一支来对准帕特,扬言要毙了他。好在她不会上子弹,于是她叫上科特的妹妹金(kim),把那一大堆猎枪、古董枪装进了一个大包,扔进了门前的维西卡(wishkah)河中。</P>
<P>下午,科特便雇了两个水性好的小孩,从河里捞出了那些枪支,把它们全部卖掉之后,科特得到了一生中第一对功放。他可以更加狂野的玩他的吉他,更加投入的歌唱了。但邻居却不断上门告状,温蒂则在外出时也总是担心回家时小屋还有没有完整的窗户。</P>
<P>不久,温蒂对摇滚乐也有了强烈的愤怒,因为科特在1985年的夏天竟然做出了一个令她永远无法理解的决定。当时科特仅差几个星期便可以拿到高中文凭,而在美术课老师亨特的帮助下(亨特老师对科特画中那种明显的“愤怒感”留下了极深的印象,他后来声称对科特的成功和归宿都有预感),他已经拿到了两所大学的奖学金。而正是在这样一个看来是充满希望的夏天里,科特却做出了退学的决定,并从此永远的结束了自己的学生生涯。</P>
<P>科特下定决心不像他的多数同学一样吃木材业的饭,对父母那样的生活,他更愿意当个局外人,他要一辈子靠音乐为生,温蒂在愤怒之余对此大加嘲笑。一段日子之后,他要求科特必须找到个饭碗,否则就永远卷铺盖滚蛋。科特却依然天天在家死磕吉他,终于有一天,当他从外面回家时,看见自己所有的东西都被放在一只箱子里,摆在了饭厅的地板上。</P>
<P>科特的继母又一次收留了他。但唐纳德提出了一个条件,要科特放弃音乐,干点正经事。他竟然有如神助的劝科特当掉了与他一直厮守的吉他,并参加了海军的征兵考试。科特的考分极高,当地的征兵人员抱着莫大的希望,连着两天到唐纳德家,要求科特尽快办理入伍手续。但就在快要签字之时,科特起身走到了他住的地下室,翻出了点已经戒了一段时间的大麻。抽了几口之后他走上楼来,对征兵人员说:“谢谢你,我不去了。”然后自动转身收拾东西,扬长而去。</P>
<P>他这次在唐纳德处住了不到一个星期,而且一走之后,便要在八年之后才会父子重逢。</P>
<P>正是在这段无家可归、有家难回的日子里,科特发现了阿伯丁北桥的桥洞可以遮风避雨。每天在阿伯丁图书馆消磨时光、看书写诗后,他常常会来到小桥之下,躺在桥南的斜坡之上沉思冥想,沉醉于他最喜欢的兰伯(artthur rimbaud)的意象、威廉·巴勒斯(williarn burroughs)的幻境和欣顿(s e hinton)的抑郁中而无力自拔。</P>
<P>科特常在桥下钓鱼吃,可是有一天别人告诉他,那些鱼全都有毒,他只好罢手。在那些冬夜的冷寂中,科特也曾在桥下过夜。也许同小城的其他地方相比,这儿反而让他觉得亲切和温暖,因为这儿有他专用的土炕、还有他自由的涂鸭。</P>
<P>如今,在阿伯丁北桥之下,依然还有科特躺过的凹坑存留。这个位于小桥南岸的凹坑,离头上的桥板只有咫尺之遥,在当年那些或凉或寒的夜里,陪伴科特的只有维西卡河暗绿的河水。也许在醉酒之后,或在科特的想象中,这儿曾经如天堂般美好。但是,即使在这种心理的温暖之中,科特肯定还是不可能抵御寒风的侵袭;尤其在黑暗的夜里,仅仅有一线光亮代表着希望,肯定会让黑暗显得更加骇人。他还是一个少年,但在家乡和亲人的身边,竟然只能把破败的桥洞作为天堂之阶,他一生的心理还可能灿烂明亮吗?也许在多年之后,当他在暖房里举枪之前,也曾想起过桥下的夜晚,唯一有所不同的是,当他在桥下时,他抱持着希望和梦想;当他回想桥下时,那份希望和梦想都已破灭。</P>
alanyu 2005-4-15 22:13
朋克:“我奋力挣扎在艰难的选择中。” <BR><BR>
<P><BR> </P>
<P>正是在科特下定决心*音乐吃饭并每天从早到晚弹吉他直到上床睡觉的日子里,他遇到了与自己同龄的第一个真正的摇滚乐队成员——“讨厌鬼”(the melvins)的麦特·卢金(matt lukin)。</P>
<P>“讨厌鬼”是后来席卷全球的“邋遢”(grunge)之风的真正创始人之一,正是它那融合了朋克、70年代的硬摇滚和无产者重金属的革命性乐风,为西雅图、美国和全世界新一轮摇滚风潮注入了活力。</P>
<P>在科特同卢金、后来又同该乐队的领军人物巴斯·奥斯本(buzz osborne)结识时,“讨厌鬼”尽管还是在翻唱吉米·亨缀克斯(jimi hendrix)和“何许人”(the who)的作品,但已经做好了向朋克进军的准备。奥斯本有一大本“性手枪”的影集,并把它借给了科特。这是科特第一次不再从杂志上的零星报道、而是全面完整的了解了“性手枪”。他沉醉于其中无法自拔。从此,在他的笔记本和桌子上,到处都被他画上了“性手枪”的图像,他开始四处扬言,他将要组一支朋克乐队。当然,这还只能是宣言而已。</P>
<P>真正让科特刻骨铭心的,是奥斯本借给他的几盘磁带,这几盘拼盘主要是那些南加州乐队的作品,其中包括“黑旗”(black flag)、弹弓(flipper)和mdc。第一盘磁带上的第一首歌便是“黑旗”那首名动一时的《毁(第二部)》(damage 2),在吉他的强劲刷弹和鼓声的爆裂中,亨利·罗林斯(henry rollings)那生猛的声音狂叫道:“被你毁,被我毁,我很乱,我很乱……”</P>
<P>科特被“黑旗”深深的震摄,他数日不知肉味,这种仿佛来自他心底的声音让他看到摇滚乐的原始冲击力,他真正开始懂得了另一种旋律、另一种节奏和另一种歌词的生命力。他开始捧读《极度摇滚》(maximumrocknroll)这类朋克歌迷杂志,并且为自己的朋克摇滚生涯作严肃的思考。</P>
<P>当得知“黑旗”要在西雅图演出的消息时,科特为了凑够12美元的票钱,卖掉了部分唱片,其中包括“旅程”(journey)、老外(foreigner)这类“经典”乐队的作品。这或许是一种象征,它表明了科特的决心、向往和选择,他已经开始用行动来实践他那深埋在内心已久的朋克信念。</P>
<P>科特视观摩“讨厌鬼”的排练为阿伯丁枯燥生活中的头等大事,他可能看过他们上百场排练和演出。他殷勤的为“讨厌鬼”的演出卖力,不惜为他们拎包扛箱;他也更加刻苦的练琴,并想要成为“讨厌鬼”的一员。可是有一天,好不容易等来一个机会让他参加排练,他却太过紧张,一首歌都记不住。只会在那儿弹点回授音,并满脸通红的发愣。</P>
<P>但科特却偷录了盘自己的歌,这些歌都只是吉他伴唱,但卢金对其大为赞叹,认为这些歌真的很酷,尤其是在阿伯丁这种地方,绝大多数小孩学两个“叛教牧师”(judas priest)的和弦就可以自以为是了,而科特却已经在自己写歌,而且比一般的大路货强过许多。</P>
<P>就在这段时间,科特已经开始暴露出令其一生都困惑不解的混乱:“当个朋克摇滚乐手可以满足我的自尊,因为这让我意识到我没有必要当个摇滚歌星,我并不想当摇滚歌星。所以我奋力挣扎在艰难的选择中——一方面我已经有了立场,就是不在乎,不想当也没法去当,但同时又有点想去当,我还是想向人们证明我自己。这就是混乱。”</P>
<P>科特在这种混乱中生存着,他一无所有,他*着朋克的幻想而生,他为此而骄傲。他在阿伯丁中学当过一段看门人,也在海边的小饭馆打过工;他常领救济券,但他会把它们换成啤酒猛灌一通。他同好朋友里德合租了一间房子,但里德很快就去当了海军。房东嫌科特老不交房租,还在房子四周涂鸦,便把他赶了出来,科特便只好到朋友家的沙发上、卡车里过夜,或是回到老地方——阿伯丁北桥的凹坑。</P>
<P>能让他摆脱这一切而找到麻醉和逃避的依然只有音乐。1985年底,科特同后来成为“讨厌鬼”鼓手的戴尔·科洛夫(dale crover)以及另一位朋友里格·霍坎森(gerg hokanson)一起开始排练自己的作品。科特本着彻底的朋克精神,将自己的第一支乐队命名为“臭大粪”(fecal metter)。“臭大粪”为“讨厌鬼”作过几场暖场演出。而后,他们开除了霍坎森,请来了麦特·卢金。经过一阵排练之后,他们来到西雅图科特的玛丽姨妈家,录制了科特音乐生涯中第一个正式的小样。在这盘共七首歌的小样中,科特的音乐理想还没有充分展现,激烈的重金属手法、狂躁的节奏和“讨厌鬼”及“金属制品”(mettallica)式的歌曲结构都还有别于他后来的作品。但这盘重要的小样也包含着他日后还会坚持的某些手法和趋向。其中《没劲》(downer)后来被收录进了《漂白粉》(bleach)专辑中,只不过当时录制的是慢节奏的器乐版本;而科特把吉他声直接接进录音机这种典型的低成本朋克录音手段,也会在他后来的音乐实践中被沿用。</P>
<P>被“臭大粪”的小样震惊的第一位观众是科特的玛丽姨妈,她为科特的音乐和噪音中包含的野性感到不解,她尽管了解科特坎坷的身世,却从不知晓这个儿时乖巧机灵的侄子已经成了愤怒的朋克青年。</P>
<P>她更不了解的是,科特的愤怒之举并不仅限于噪音,科特从小为人赞叹的画技也成了他的武器,他成了个有名的涂鸦大师。他和奥斯本等人拿着喷桶巡行在阿伯丁的大街小巷,在墙上喷出“流产基督”、“上帝是个同性恋”等等标语,故意刺激那些“乡巴佬”。一天晚上,他们在一条小巷上看见了一幅喷绘得极为精彩的“平克·弗洛伊德”(pink floyd)的彩标,科特便手持喷桶,在“平克”上喷出了“黑”字,而另一位朋友手持喷桶,在“弗洛伊德”上面盖了一个“旗”字。他们的朋克信仰使得自己成了丧家犬,因为在好几个月里,他们都被原来那条彩标的喷绘者追逐骚扰,整天狼狈不堪。</P>
<P>一次,当科特同几个哥们儿一起在一家银行的墙上喷出“同性恋原则”时,一辆警车出现,朋友们一哄而散,唯独科特被当场抓住。至今在警察局还留着当年的讯问纪录,其中包括一份从科特身上搜出的实物清单:一块吉他拨片、一把钥匙、一听啤酒、一只定音铃、一盘激进朋克乐队“无数死雷子”(millions dead cops)的磁带。科特被处以180元的罚款。</P>
<P>在当天及时跑掉的哥们儿里,就有一个后来同他一起震撼世界的人——奎斯·诺沃斯里克(chris novoselic,他的名字也常拼成krist)。</P>
<P>奎斯于1965年5月16日生于加利福尼亚州的康普顿,父母都是克罗地亚来的移民,他们在1979年迁至阿伯丁。尽管从加州迁至此处让奎斯的父母减轻了经济负担,并且在众多的克罗地亚老乡中生活逸然,但奎斯却十分厌烦这个同加州的晴朗和开放截然相异的鬼地方。父母让身高两英尺七英寸的奎斯去打篮球,但奎斯同科特一样只愿意呆在家里听音乐。他当时最喜欢的乐队是“莱得·泽普林”、“退化”(devo)、“黑色安息日”和“阿罗史密斯”。比科特幸运的是,他家住在阿伯丁的一座小山上,所以他的收音机接收效果极好,使他可以不听当地那些排行榜“糟粕”而接收到西雅图等地的摇滚节目。</P>
<P>1980年3月,奎斯的父母担心他太过郁闷,便把他送到克罗地亚老家。具有讽刺意义的是,正是在克罗地亚而不是在阿伯丁,他第一次知道了朋克摇滚,听到了“性手枪”、“雷蒙斯”(ramones),甚至还有一些南斯拉夫的朋克乐。但这种音乐没给他像科特感受到的那种冲击力。对他而言,这无非是一种他喜欢的音乐。一年之后,他回到了阿伯丁,并在这个酒鬼遍地的小城里也成了有名的小酒鬼。</P>
<P>后来,他同科特一样认识了奥斯本,并从奥斯本的介绍中真正认识到了朋克的魅力和本质,他也对“黑旗”、“弹弓”之类乐队痴迷不已,并且开始苦读从无政府主义到动物权力的种种著作。同科特一样,他也是《极度摇滚》的热心读者。</P>
<P>1983年,当奎斯从高中毕业时,他的父母离婚了,他在消沉中把更多的精力投入了死磕吉他之中。随后,他遇到了科特。</P>
<P>科特同奎斯是阿伯丁中学的校友,但由于未同过班,他们一直没能成为哥们儿,只是因为奎斯是全校个子最高的学生,而且极富幽默感,科特才对他有极深的印象。科特先是同奎斯的弟弟罗伯特在一起玩,一天,当他来到奎斯家时,听到楼上传来一阵阵狂暴的音乐。罗伯特无不骄傲的说:“那是我哥哥奎斯,他听朋克乐。”科特从此对奎斯留下了更深的印象。</P>
<P>终于,他们在“讨厌鬼”的排练室玩到了一起并成为铁磁死党。奎斯的女友谢莉(shelli)也成天同他们一起听音乐、喝啤酒、四处涂鸦,还老用奎斯的小摄影机拍电影玩。但他们一起玩得最多的还是音乐,在围绕“讨厌鬼”所组成的几个外围乐队中,曾经有一阵由奎斯担任吉他、主唱,奥斯本弹贝司,而科特则当鼓手。</P>
<P>科特一直想说服奎斯同组一个正式的乐队,但奎斯兴趣不大。科特想出了一个馊主意,他把自己的功放借给了奎斯,试图以此来巴结奎斯,可是奎斯装聋作哑,直到10天之后科特来要功放时,他依然没有任何回音。科特一计不成又生一计,他又把“臭大粪”的小样借给了奎斯,希望奎斯能有所领悟。可奎斯却对这盘小样不置一词。但在这盘小样正好录制了一年之后的日子里,奎斯突然对科特说:“我听了这盘带子,挺棒的。咱们是该组个乐队了。”</P>
<P>当时他们的家当实在有限,除了科特的吉他和功放外,没什么值得一提的。奎斯本来也有一对功放,可是为了保释同人打架而被拘留的卢金而忍痛出让了,他们东拼西凑了些设备,便由科特挎吉他、奎斯弹贝司,在奎斯家楼上操练起来。时逢有一个叫鲍勃·麦克法登(bob mcfadden)的小子正好有一套鼓,所以有时候他也前来打鼓助兴。</P>
<P>仅仅一个月之后,这支贫困的乐队便难以为继,终告散伙,奎斯到外地找事做,科特依然在阿伯丁痛苦徘徊。</P>
<P>冬日的一个早晨,温蒂突然接到了科特的电话,他的话音充满了恐惧:“妈妈,我的手完了,我的手挨烫了,它们好像已经没有了。”说完他就哭了起来。他是在做自己最喜欢吃的炸土豆丝时被滚油烫伤的,他已经去过了医院,大夫告诉他,他永远弹不了吉他了,他承认是为此而哭泣,因为那意味着他永远失去了自己的灵魂。好在温蒂知道一位烫伤专家的地址,科特终于得救,手上连伤疤也没落下。</P>
<P>烫伤治愈之后,科特成天呆在家里,没有任何收入来源,每天只吃点米饭为生(他没钱买面包、啤酒,那点米是以前留下的),一块冻肉就已经算是奢侈品。他也曾想过离开阿伯丁到西雅图去,但想到一个人在那个巨大的城市中孤立无援,他就不寒而栗;阿伯丁也没有移居他乡的传统,像任何困苦而顽固之地的人们一样,他们老觉得自己居住在世界的中心。科特厌恶这种破落的传统,但他暂时还无力同它决裂。但就像奎斯因为在小酒馆谈起社会主义而差点被乡巴佬当作共产分子而狂揍一样,科特也早已被阿伯丁人视为异己分子,他们巴不得他滚蛋。</P>
<P>1994年6月,《滚石》杂志的撰稿人迈克尔·吉而莫(mikal gilmore)来到了阿伯丁,当他在阿伯丁北桥下沉思了一会儿准备离开的时候,他看到了桥侧写着一句话,很像是科特的笔迹,那句话是:好吧,我必须走了,到了傻瓜出走的时候了。这也许真是科特写下的决心书。他曾在这绝望的小城中憧憬过也反抗过,可是这种绝望的戾气太过强大,足以将他完全吞噬淹没。他从反抗变成了渴望逃逸,尽管他还没有找到逃逸之路,可他已经在思考这种可能。更重要的是,他已经开始四处探路,做好准备实践这一可能。像一只被囚的幼鸟,他已经开始有意识的强壮双翼、砥砺斗志,以便有朝一日用头碰撞囚笼,展翅高飞。</P>
alanyu 2005-4-16 11:46
第三章 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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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chool</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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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一个小孩,一个小孩,躲在角落里偷窥,身子在帐幕之后,在一种神秘气氛的围裹之中,所有的窃笑、所有的真诚、所有的质朴都带着灿烂的爱;比鸟儿还甜蜜、光洁而纯真的眼、玫瑰花般的唇和疯兮兮的傻乐绽放,所有的扭动和颤抖都带着幻想和领悟,还有夺目欲出的眼泪,不知道幽暗的鸟会不会带着幻灭的眼飞尽,但不是现在……</P>
<P>——杰克·凯鲁阿克(jack kerouac):</P>
<P>《镇与城》(the town and the city)</P>
<P>los ticka toe rest.might likea sender doe ree.your make a dolla ray day.sender bright like a penelty.</P>
<P>——melvins“hooc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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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大学:“天啊,要是能有场演出,那就太牛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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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如果要在科特的一生中找出一个彻底改变了他的生活和命运的地方,那必定是奥林匹亚(olympia)。这儿是他终生的精神根据地。</P>
<P>奥林匹亚距阿伯丁不过50公里,但对科特而言,两地的区别如同天堂与地狱。这个华盛顿的州府所在地也是常青州的母城,它是一座不起眼的小城,但却是美国西北部充满了艺术气息和精神自由的圣地,一个不羁的艺术家和固执的畸灵人士汇集的中心,它也是地下音乐勃兴的温床。正是这座小城中的kaos电台、op杂志(亦即如今有名的《选择》(option))、k唱片公司,构成了后来如火如荼的地下音乐大发展的坚实基础。</P>
<P>科特第一场真正的现场演出便是在奥林匹亚的gescco礼堂。那天是由戴尔·科洛夫任鼓手,巴斯·奥斯本弹贝司,科特弹着吉他把自己的诗来了一通狂喊。他实在太过紧张,而且还喝了个半醉,台下本来就稀少的观众反响自然不大。但在观众中的地下文化圈中人士迪伦·卡尔森(dylan carlson)和斯利姆·穆恩(slilm moon)显然看出了科特身上与众不同的一面,迪伦在演出之后走到科特身边说,这是他见过的最精彩的演出之一。从此以后,这两人开始交往并成为终生的朋友。</P>
<P>迪伦·卡尔森当时在奥林匹亚城中的几个乐队里当吉他手,而当时在这个小城中有自己自成一派的乐风,同80年代风行的硬摇滚相反,它是一种及其纯朴自然而带点学院味的音乐,其中最有名的便是加尔文·约翰森(calvin johnson)领军的“偶发新闻”(beat happening)。加尔文在奥林匹亚有一大批追随者,这些人被科特借用宗教术语戏称为“加尔文主义者”,他们不仅从加尔文的音乐中获得享受和灵感,连穿着打扮和言谈举止都仿效他,以尽量让自己显得像一个天真的孩子。他们的生活十分浪漫,大家的乐队不分彼此,成员可以相互替换;他们也有自己的咖啡馆,自己的唱片店,甚至把kaos变成了自己的电台;更为重要的是,他们有自己的唱片公司,这家微型唱片公司不仅出版自己的唱片,也出版了一些志同道合的外国乐队如“凡士林”(the vaselines)、“面巾纸”(kleenex)等乐队的作品。</P>
<P>科特倒不是个“加尔文主义者”,因为他留着长发、偶尔也“飞”一把,这些都不是他们允许的。但他发自内心的喜欢他们纯净的音乐,他越来越频繁的前往奥林匹亚,因为那些音乐“打开了另一扇我从未听过的音乐之门”。科特回忆说,“它让我意识到,我已经有很多年没有回想过我的童年了。我一直想把童年忘了,我已经忘了。它让我又想起了我的童年和永逝的往昔,那真是让人回想纯真的好音乐。”为了提醒大家保持童心,科特在自己的左臂上刺了一个k唱片的标记——一只造型简单的盾牌之中,一个“k”字母喷薄欲出,同“加尔文主义者”的相处在科特的灵魂中打上了印记,他们会在不知不觉之中影响科特的创作和艺术观念。</P>
<P>那支后来以“涅磐”之名震惊世界的乐队的第一场现场演出本来也是要在奥林匹亚进行的。那是1987年的冬天,奎斯回到了阿伯丁,他们又开始了排练。在他们认识的阿伯丁人中,现在只有一个阿伦·伯克哈斯(aaron burckhard)的人自己有套鼓,而且他偶尔也在“讨厌鬼”的排练时到场,所以科特和奎斯让他加入了操练。由于奎斯的父母已离婚,他母亲搬上二楼,所以排练只得在科特租住的小屋中进行。</P>
<P>这是科特新一轮音乐实践的开始,他那时总是用英国腔调来唱歌,因为他发现美国朋克乐之所以显得不够朋克,就是因为没操英国腔。他们一开始多以练习“臭大粪”小样中的作品为主,然后很快开始创作新歌。两三个月之后,他们已经熟了十几首新歌。当时奎斯走火入魔,发狂般喜欢念珠、薰香及60年代的迷幻摇滚,他成天挂在嘴边的是“极度阴郁”乐队(shocking blue,一支德国乐队,70年代曾以一曲《维纳斯》闻名)。科特本来不喜欢这支乐队,但是为了迁就奎斯这个“彻头彻尾的嬉皮士”,他同意翻唱该乐队的一首仿迷幻作品《情话》(love buzz),但他把这首歌唱的面目全非,而且因为懒的背歌词,他老是只重复唱头一段歌词完事(包括后来收进专辑的版本也是如此)。</P>
<P>但他们同阿伦之间的音乐偏好冲突就难以调和了。科特的音乐一开始便充满了朋克和地下音乐的色彩,而阿伦喜欢的是主流重金属的音乐,尽管科特的朋克热情同朋克式打扮、发型之类毫无关系,而只是对朋克观念和音乐的迷恋,阿伦仍然对被他称为“朋克狗屎”的一切嗤之以鼻,所以他根本就无法领会科特的音乐,他对科特从中汲取灵感的那些自成一统、充满不谐和音的“傻冒冲浪手”(buttbole surfers)、“即兴聚会”(scratch acid)和早期“四人帮”(gang of four)等乐队一无所知。</P>
<P>更让科特和奎斯头疼的是,阿伦经常不参加排练,尤其是在月初更是不见他的人影。因为他那离婚的妈妈同大多数失业在家领救济金的阿伯丁人一样,每当月初领到救济金时便会出门一醉方休。与此同时,奎斯那开商店的妈妈也瞧不起科特,视他为下三烂。并要奎斯别跟科特一起混日子。她还把他们这帮人称作“残兵败将”。奎斯也去过几次科特家,他的头总是碰到门梁上,温蒂的唠唠叨叨也总让他恨不能立即地遁。</P>
<P>但不管条件如何,科特下定决心勇往直前,奎斯也渐入佳境,即使是阿伦不来,他们俩也死磕不已。科特后来说:“我们俩真疯了,我们都极认真的排练。我们必须有场演出,天啊,要是能有场演出,那就太牛了。”</P>
<P>终于,他们盼来了一场演出,一场将在奥林匹亚一次聚会上的首场演出。三个人踌躇满志、手足难安的带着他们简陋的设备风尘仆仆赶到奥林匹亚,却发现那场聚会已经被警察查封,于是他们只好垂头丧气的打道回府。</P>
<P>但是他们毕竟还是等来了真正的首场演出,这次是在一个比阿伯丁还要封闭的小城雷蒙德唱“堂会”,为一个金属乐队作室内聚会的暖场演出。当时乐队已经把《泽普林飞船》(aero zeppelin)、《爆炸头女王》(hairspray queen)、《厌食者》(beeswax)等自创作品练的烂熟与胸。但这场演出给观众印象深刻的似乎不是这些作品,而是乐队的玩闹。在演出过程中,奎斯突然从窗户跳了出去,然后又从大门跑进来,身上的假血淋漓飞溅。当天的观众全是些中产雅皮,见此场面纷纷跑进厨房躲避。在中间的独奏段落时。科特还跳上桌子,而谢莉等人故意为了刺激在场的有钱人,跑去抚摸科特的大腿。结果可想而知,参加聚会的淑女们尽皆要求男士们出手,将这帮下等人揍将出去。结果科特等人虽然没有挨揍,却只能灰溜溜的退场。而观众们更为不满的是,这支名不见经传的小乐队竟然全唱自己的歌,一点也不唱那些流行金曲。当一个胆子颇大的观众为此质问乐队时,科特等人全用怜悯的目光打量着他,他却一脸茫然。</P>
<P>随后他们迎来了正式场地的头场演出,这次是在科特曾经上过台的奥林匹亚的gescco礼堂。那天的观众只有十个人,但当乐队开始演出后,他们全都被煽得兴奋异常,后来竟然把礼堂墙上花花绿绿的墙纸扯下一大片,撕的满地都是,科特从中看到了自己音乐的力量,或许他还从中看到了希望和未来。</P>
<P>在这些演出中,这支乐队从籍籍无名到甚至真的没有名字。当塔科马的公共大剧场邀请他们前去演出时,由于要贴海报宣传,科特便随口报了一个乐队名:“穷街”(skid row,科特显然比后来的“穷街”乐队要先拥有此名,这个名词的发源地是西雅图)。在公共大剧场演出的乐队很多,包括“讨厌鬼”和“玩闹大会”(circle jerks)这类朋克乐队。科特的“穷街”并没有引起太多人的注意,但那天还是来了一大堆人,科特给了他们一个惊喜。在唱《情话》时,他穿着一双古怪的高帮鞋一跳三尺高,然后大劈叉落地,着实蔚为奇观。更重要的是,人们发现“穷街”还真有些好歌,而科特的唱功也还的确有些劲头,从此之后,他们排练时也会有些拥趸旁观加油了。</P>
<P>1987年4月,乐队在kaos这个奥林匹亚的地下音乐电台作了现场表演,这场表演为人们留下了该乐队的第一盘小样,在这场演出中,科特不仅演唱了《没劲》、《爆炸头女王》,也演唱了《唠叨嘴弗洛伊德》(floyd the barber),《墨西哥式海鲜》(mexican seafood)等,他还破例唱了一曲歌词完整的《情话》,此外还有三首歌,科特后来连名字都想不起来了。科特当时的演唱极尽疯狂,全是声嘶力竭的类似死亡金属的嚎叫,同他后来的唱腔毫无共同之处。</P>
<P>自那以后,“穷街”乐队还起过各式各样的怪名,其中包括“喉蚝”(throat oyster)、“笔帽烟叶”(pen cap chew)、“玻璃板”(windowpane)、“泰勒·埃德·弗雷德”(ted ed fred)等等。最终,他们选定了“涅磐”。</P>
<P>“涅磐”本是佛教用语,他可以说是佛学的终极追求和旨趣,他所意味的是无声、无造、无变动的终极存在,是一种解脱一切的寂灭。“涅磐”让一切差别、一切变化都不复存在,它也让一切固执和一切妄念烟消云散。它并非一般人所想象的极乐世界,而是无欲无情无智无趣的静寂之海。</P>
<P>我们无从确切考证科特等人想出此名的详尽动机,也许他们并不完全理解这一名称所包含的佛礼禅机和东方神秘。但从“披头士”到戴维·波恩(david byrne,他曾将“涅磐”形容为“什么都没发生过的地方”),佛教术语曾经在西方摇滚乐界遍地开花。科特,尤其是曾醉心于此的奎斯,不可避免的深受影响。也有人误认为“涅磐”是天堂,以为科特是因为它表达了“飞”感受而为乐队选择此名,科特却断然否认,强调事情没有那么简单。“我想找一种非常优美、动听、可爱的乐队名字,而不是那种浅显、直露的名字,比如‘愤怒的萨摩亚人’什么的。我想要个与众不同的东西。”但很久之后,科特又曾说“涅磐”这个名字“太过深奥和严肃”。</P>
<P>这的确是个与众不同、深奥而严肃的名字,他也的确配得上乐队往后的灿烂辉煌。然而,把他同科特的一生相连,谁还会对其中隐含的冥冥天意无动于衷?</P>
<P>不管怎么说,科特总算拥有了践行自己理想的航船,自从他下定决心以音乐为生起,能够有一支乐队,能够在众人面前证明自己,就成了他梦寐以求的目标,至于成为明星,报刊上有名、电视上有影,早已经不在他的朋克式渴望之列,他最高的打算,是有一天成功到能够进行巡演。但是,“涅磐”似乎命中注定会成为他一生的精神爆发力和绚烂文采、敏锐才气的载体,他并没有成为一代人野心的代言人,但自“涅磐”诞生起,科特和它便要向世人展现一出时代的话剧,那是充满着愤怒、忧伤、痛苦和挣扎的话剧,其中不乏发自内心的快活与欣喜;它会让摇滚乐结束一个旧时代,开始一个新时代;它会让世人真正在涅磐般的灿烂中震惊,也在涅磐般的静寂中沉思。<BR></P>
五星红旗 2005-4-16 15:17
<FONT size=1>老大,不只是摇滚把。摇得我头都大了,眼也花了,。。。。。</FONT>[em06]
alanyu 2005-4-17 13:52
隐士:“我没法同那些俗人相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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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BR>奥林匹亚不仅让科特一生中第一次找到了赞赏和拥抱他的天才之地,似乎也暂时找到了他一直受挫的感情归宿。正是在这儿,他有了一生中第一个真格的女友崔茜·马兰德(tracy maramder)。</P>
<P>崔茜同科特以前见过的那些“傻乎乎”的小妞们不太一样,她总是穿一件斑马条外衣,头发染成红色,她有些怪癖,但生性温和、举止得体。他们是通过巴斯·奥斯本相识的,崔茜眼中的科特长着副娃娃脸,瘦小文静。她被他深蓝色的眼睛深深打动,“我从来没见过那么蓝的眼睛。”</P>
<P>崔茜住在奥斯匹亚,她常来看“讨厌鬼”的排练,她当然也对“讨厌鬼”巡演大客车车侧的那幅巨大的“吻”彩画印象深刻。有一次,奥斯本告诉崔茜,这幅非凡力作便是科特的作品,他画这幅画时,一支画笔坏了,他就会跑到商场再搞一支。崔茜认为这的确很酷。从此她便常与科特往来。</P>
<P>1987年秋,科特因为好几个月没交房租而即将被赶出阿伯丁租住的小屋时,崔茜提议她搬到她那儿住,科特答应了,搬进了她那间被科特称作“鞋盒子”的小屋。</P>
<P>科特终于了结了他在阿伯丁北桥下立下的夙愿,快活的逃出了阿伯丁,对他的精神和天才而言,奥林匹亚才更像是故乡。搬完家的当天,崔茜便去上班了,科特心满意足的犒劳了自己一顿螃蟹加奶酪。他后来告诉崔茜,坐在奥林匹亚城的硬木地板上来上这么一顿美味,真是十分的“文化”。</P>
<P>这的确是科特内心向往的投射,他一生并未上过大学,但他在奥林匹亚这座大学城中厮混,真真切切便是他的大学生涯。在一些充满了艺术气质的人们中间来来往往,使科特仿佛获得了更多的能量和灵感。他是一个极富想象力和创造力的人,这使他本能的渴望更多的与同类人相处,而正是在奥林匹亚,他找到了这样的一些人,也反过来被其同类人欣赏。同时,他用不着像在阿伯丁那样为自己的不合群行为提心吊胆并付出代价,他开始自由自在的留长头发,并专心致志的致力于他自称的对“小小的艺术世界的想入非非之中”。他常常数天足不出户,醉心于一些一直想沉迷于其中的爱好里。他老制作一些迷幻效果的磁带,把布道音乐、政治演讲和广告串在一起,再加上一些快进或慢放的背景音乐。他也曾有过一段短暂的死亡摇滚爱好,重温他曾喜欢过的“黑色安息日”乐队之类,并制作一些满是腐尸、骷髅和魔鬼的天宫图,他也制作过一些拼贴画。但他干的最多的还是画画,他的画作中布满了许多夸张而令人叫绝的意象,常常会出现荆棘丛中的婴儿这类场景,谁都可以从中看出那是科特的自我写照;无助的苦儿在遍布敌意的世界里孤苦伶仃、四处飘零。</P>
<P>科特还自己搞了些雕塑作品。他从廉价商店买来些小人儿小物件,然后用粘土把它们重新予以粘合拼接,做成一些极其精美复杂的雕塑品。有一次,他用这种方式做成了一件六英尺见方的大家伙。每个见到这件作品的人都拍手叫绝,好些人都劝他把这件作品送到经常有各类艺术品陈列的“史密斯园地”咖啡馆展出,科特却断然拒绝,并把它全部捣毁,重新又做起一个新的来。</P>
<P>科特还有一个古怪的爱好,就是用飞虫来做装饰品,“我对那些飞虫喜欢得着魔,或者更确切的说,是它们吸引着我,我一早醒来的时候,那些飞虫其实早让我好几个小时没睡着了,它们在我的脸上飞来跳去,嗡嗡不停。它们老是袭击我,在我的生活里老是发生着这种事。”科特把飞虫用线吊起来,挂得满屋子都是,到后来各种各样的虫子都收集齐了。</P>
<P>科特和崔茜的小屋中除了布满虫子之外,还同样是其他动物的乐园,除了陪伴科特终生的布猴子“金金”之外,他们还有三只猫、两只兔子、好几只宠物鼠和一大堆乌龟,弄的满屋子臭气熏天。有一次,奥林匹亚朋克乐的圈中人布鲁斯·帕维特(bruce pavit)来玩,就被一只宠物鼠咬了一口,这个后来创立了“地下流行”(sub pop)唱片公司的人“像个娘们儿似的大叫起来”,让科特他们乐得不行。科特也没忘了他一向的最爱——收集和制作瓷娃娃。他发现了一种在加热后可以变成各种各样颜色的陶土,便用它来做各式各样的瓷娃娃。他找来一些布娃娃,用陶土捏出相似的样子然后在炉子上加热,直到它们看起来像古董娃娃。他喜欢收集的是古董玩具娃娃,越是怪诞、生动的他越是爱不释手。</P>
<P>但科特最下功夫的依然还是他的音乐,他就像一个苦行僧一样天天不忘他的音乐。后来同迪伦·卡尔森一起搬到科特隔壁住的斯利姆·穆恩回忆说:“他就像一个洞中隐士,他留给我们的就是这种印象——一个狂热的隐士。他一天到晚足不出户,坐在那弹十二个小时的吉他。”</P>
<P>很少出门的科特却在小城中越来越受欢迎,当他参加聚会的时候,他总是找个地方坐下,一言不发的微笑着。圈中人都很喜欢他,但他们说不出喜欢他的缘由。他们也欣赏他的音乐,但同样也说不出缘由。类似的状况在以后也会层出不穷,或许是科特的确道出了人们想说而未说出的心声,他让我们太过震惊欣喜,忘却了应该怎样的赞叹。</P>
<P>科特坚持要用乐队偶尔参加演出挣来的钱分担一部分房租,崔茜则认为与其如此,他还不如出去找份工作。科特听到这话就赌气出门,呆在他的破车里睡觉。崔茜只好依然让他在家呆着,即当他的情人,也当他的庇护人。</P>
<P>但是,为了筹够钱为乐队录制一盘像样的小样,科特不得已还是出去打工了。他每天都同两个老欺负他的同事开着破货车为别人送货。一开始他还尽心尽力,但渐渐的便不耐烦了。他开始随随便便的把顾客的货物往门前一扔,然后回家蒙头睡觉。他承认自己很懒,但更大的问题在于,“我总是同同事搞不好关系,我没法同那些俗人相处,他们真让人讨厌,可我又没办法不搭理他们。所以我只好勇敢的面对,而且还告诉他们我讨厌他们那一套。”这招来了那帮身高马大的同事更多的欺负,他们叫他“二尾子”,经常把他在车旁推来搡去。</P>
<P>也就是在这段时间,他开始有了撕心裂肺般的严重胃痛,“那是种火烧火燎、令人作呕的感觉,我可以感到胃在悸动,就像胃里有一颗心,而它又受了重伤。我都能感到它皮开肉绽、鲜血直流……这是我经历过的最难受的痛苦之一。”这种胃痛将一直困扰科特,它的后果不仅仅是身体的不适,它也会将长期影响他的心理,并造成一系列严重的后果。</P>
<P>好在科特的主顾里有几个医生,他们教会了科特从货物中偷药,科特最喜欢用的是可待因和维可定,后者是一种麻醉性的止痛片,这些药或许让科特止住了胃痛,但也可能让他更怀念“飞”的感觉,所以他也会想法偶尔“飞”上一回,熬过那些痛苦难耐的时候。</P>
<P>这也许便是科特这个苦命儿的宿命,他总是没有十全十美的人生时刻,即便在奥林匹亚这段安宁而平和的日子里,即使他已逃离了令他压抑苦闷的阿伯丁,即使他似乎已经得到了盼望以久的、要求并不算高的顺心日子里,也总会出现令他心烦意乱的麻烦和痛苦。这是他未来人生的预兆,也许也是所有心中有所追求的人的写照。人生似乎总是如此,有的人不费吹灰之力便可夜渡横舟、独钓寒江雪;有的人则竭尽全力,也只能妄叹月缺、看孤鸿明灭。</P>
alanyu 2005-4-18 21:06
第四章 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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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dive</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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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他在寻找已经不存在的东西。他所寻找的并不是他的童年,当然,童年是一去不复返的;而是从童年起就永不忘的一种特质,一种生有所属之感……他现在可以写他们,但不能为他们写作,不能重新加入他们的共同生活。而且,他自己也变了,无论他在那里生活,他都是生人。为过去而惋惜又有何用,他还不如继续驱车前进。</P>
<P>——马尔科姆·考利(malcolm cowley):</P>
<P>《流放者归来》(exiles return)</P>
<P>social.economical.spitual. i am moving to the house of love.you know you shoiuldn't stay.or play the game again.but it could be diffrrent this time.you may win dreaming.</P>
<P>——divid sylvin &robert fripp“20th century dreami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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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出关:“这支乐队想找个鼓手,谁想发家致富就赶紧上啊。”</P>
<P>露头:“我从没想过会达到这一步”</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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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1988年1月23日,是“涅磐”历史上值得铭记的日子,科特和奎斯梦寐以求的小样录制终于开始了。他们选中的录音室是西雅图的“关联”录音室,因为这是全城最便宜而最热门的录音棚。而为他们担任录音师的则是杰克·恩丁诺(jack endinno)。</P>
<P>恩丁诺在海军里当过工程师,他为人随和,善于录制喧闹声响;他也是“关联”的创始人之一,总是尽量以低价格让一些名不见经传的乐队有机会录制自己的音乐,所以他在西雅图地下音乐圈子里很有影响,事实上他也是“西雅图之声”的教父之一。</P>
<P>恩丁诺从不承诺“制作”,因为那不是朋克乐的本义,他只“录音”。正是在他的原则之下,“涅磐”录制和缩混了十首歌(恩丁诺只按五首歌收了钱)。器乐部分一两次演奏便告完成,科特的人声部分更是一次过。他们上午进棚,下午3点便宣布大功告成,前后只花了6个小时。小样中的《唠叨嘴弗洛伊德》、《没劲》和《剪纸》(paper cuts)后来收进了《漂白粉》(bleach)专辑,而《墨西哥式海鲜》、《爆炸头女王》、《泽普林飞机》和《黄蜡》则收进了《乱伦灭绝者》(incestcide)专辑之中。另外还有两首歌至今未正式出版过。奎斯当时失业在家,所以科特用他打工挣来的钱付清了152.44美元的制作费。</P>
<P>科特对这盘小样极为满意,他后来回忆说:“在小样录制完后,我们的确觉得那是最好的音乐,其中有好些独特之处,所以我们更认真的对待它了。”崔茜也还清楚的记得,他坐在她的车上,紧紧攥着刚录好的小样开怀大笑。恩丁诺非常喜欢这盘小样,他把其中一份小样带给了乔纳森·庞曼(jonathan poneman),后者在几个月前,刚刚同布鲁斯·帕斯特一起创立了“地下流行”公司。他需要一些新乐队来扩充队伍,所以曾请恩丁诺听到不错的东西时告诉他一声,恩丁诺认为自己找到了一颗珍珠,他迫不及待的告诉庞曼,“那哥们儿有一把惊人的嗓音,他的嗓子非常有力,他看起来就像台自动机器一样。”恩丁诺录制过许多支乐队的唱片,能在如此短的时间内打动他的音乐想必会有点儿意思。果然,庞曼也立刻喜欢上这盘小样,他至今对初次听到它的感觉记忆犹新:“我被那哥们儿的声音深深打动,这个乐队的确有强大而质朴的力量,我清楚的记得我在听到那盘磁带时说‘哦,我的上帝’。”</P>
<P>在“地下流行”和“西雅图之声”的圈子里,已经汇聚了“讨厌鬼”、“绿河”(green river,后来分裂为“蜜浆”<mudhoney>、“珍珠酱”<pearl jam>)、“泰德”(tad)、“声音花园”(soundgaden)、“妈爱用功生”(mother love bone)等乐队,但“涅磐”自有其独到之处。科特的吉他有点东倒西歪,但其中鼓荡着一股金属正气;他那些歌曲的旋律的确与节奏及和弦的变化有点扦格难入,但那是因为他的旋律跌宕并没有简单的随着吉他亦步亦趋,而是自具一种近似对位法的流转风格;而同这一切相互生辉的正是当时给恩丁诺和庞曼、后来则给无数人以深刻印象的科特的嗓音,他既可以用狂暴的呐喊使人回肠荡气,也同样有婉约怅惘的哀叹让人愁肠百结。即使在那时,科特已经初具了一位艺术家的主要气质——让人激动得坐立难安或是感动得心潮难平。</P>
<P>庞曼把“涅磐”的样带带到了音乐广播网公司,当时西雅图的地下音乐人大都曾在这家传送背景音乐的公司打工,干的都是复制磁带、清洁磁头之类的低档活儿,但他们把这儿变成了一个沙龙,许多将来风行一时的摇滚观念和想法都曾在这儿成为争论焦点。庞曼满怀热情的推介“涅磐”:“这支乐队想找个鼓手,谁想发家致富就赶紧上啊。”但是,圈中人士对“涅磐”似乎并不热情,对他们而言,科特的吉他太过扭曲,编排太过复杂,他们当时看好的是那些更为直截了当的音乐。同时不可否认的是,科特他们毕竟是从“乡下”来的,这多少会影响城里人对他们的认同。帕维特则认为“涅磐”太过“摇滚”,不够“地下”。但他在中心酒店看完乐队的演出(这场演出观众并不多,但如今人人都争着说自己当天在场)后,也承认其大有潜力可挖,而且他作为一个颇具学养的摇滚研究者,敏锐的看到了“涅磐”所代表的摇滚新方向:长期以来,美国的独立音乐一直被东海岸的电台、俱乐部、歌迷杂志和形形色色的小道消息所操纵着,大学及艺术院校的背景更是必不可少。但“涅磐”却代表着一股新生力量,他们没上过大学,但同样极富创造力、才华横溢、而且少有书呆子气。因而帕维特和庞曼感到了一种潜伏在“涅磐”和科特身上的火山般能量。</P>
<P>但当时的科特却还认为“地下流行”公司一无所知,他把小样复制了许多份,寄给了他所知道的所有的独立唱片公司,其中包括sst公司、“另类触角”(alternative tentacles)公司,以及他非常喜欢的乐队“傻冒冲浪手”、“即兴聚会”和“巨黑”(big black)所在的“触发”(touch&go)公司等等。科特寄出了大约20盘磁带,接到了一大堆回信和各式各样的小礼物,有洋娃娃、糖果和装着假蚂蚁的旧避孕套之类,就是没有他渴望的试音通知或邀请。</P>
<P>最终还是庞曼给科特打了电话。尽管科特没有给“地下流行”寄过样带,但他喜欢的“声音花园”正同庞曼在一起,所以他同庞曼约好在西雅图的“罗马咖啡馆”见面。庞特眼中的科特是一个“非常腼腆、非常谦恭的人”,“一个非常好、有礼貌的哥们儿。”但是,奎斯由于对这次会面太过紧张,在来西雅图的路上以酒压惊,像往常一样的酩酊大醉。在会面时,奎斯一直攻击庞曼,并对着其他顾客大叫大嚷。科特则在一边面带微笑,冷眼旁观这件他“一辈子见过的最好玩的事之一”。庞曼竭尽全力让自己冷静下来,不搭理胡搅蛮缠的奎斯,并说服科特让“涅磐”在不久的将来先出一支单曲。也许是“涅磐”的音乐和科特的人品才让他终于能在奎斯的无理取闹中忍气吞声,完成使命。</P>
<P>而对科特和“涅磐”而言,当时最急切的事并非找到合适的东家,而是找到合适的鼓手。早在录制小样之前,阿伦就已经开始动摇,他厌烦每天晚上都参加排练,他参加排练的目的只是为了玩玩。犯不上如此辛苦;他虽然开始称自己已经是朋克迷,但内心深处依然同科特和奎斯道不同,他依然留在阿伯丁并指望有朝一日能当上木材公司的经理。渐渐的,科特他们便失去了联系。</P>
<P>录制小样时,鼓手是由戴尔·科洛夫担任的,但刚录完小样不久,他就必须随“讨厌鬼”到旧金山去了,于是他推荐同他一起组队玩过的戴夫·福斯特(dave foster)接任。尽管科特和奎斯都觉得戴夫·福斯特其人水平一般,但还是接纳了他。他们要求他忘掉以前打鼓的方式,只要猛敲一气就成。结果,福斯特付出了惨重代价,他加入乐队时带的是一套12只的鼓,等他离开时,鼓只剩下一半。</P>
<P>福斯特参加的头一场演出就因为穿的太过整洁而遭观众的嘲笑,难为他按捺住自己一向暴躁的脾气,尽心尽意的投入到了演出之中。但是,当他的女朋友瞒着他同别人幽会时,他再也无法克制了,他把那个插足者暴打了一顿。但他没料到的是,那厮的爹是临近一个小城市的市长,于是福斯特被判刑一年,鼓手梦暂时告终。</P>
<P>科特迫不得已,只好又请回阿伦参加排练。一天,他们俩在一起喝的大醉,阿伦却嫌还不过瘾,开着科特的车去买啤酒。但他却一去不返,一头扎进了小酒馆,直到站都站不住时才开车回来。在半路上,他撞到了一个黑人警察手上,他不仅不认错,反而大叫大嚷,甚至出言不逊,最后连科特的车也被充公了。</P>
<P>第二天,科特打电话叫阿伦参加排练。阿伦却说自己酒还没醒,没法排练。科特挂上了电话。阿伦永远被“涅磐”淘汰。(当“涅磐”如日中天时,有人曾为阿伦惋惜,说他本来可以成为百万富翁,阿伦却说,“没错,可那就同摸奖一样……我不后悔,我就像‘披头士’里那个叫什么来着的家伙一样。”但他也承认,“我喜欢同他们在一起玩,但我那时候太年轻、太傻,还有点昏头昏脑。”1994年6月,阿伦曾在酩酊大醉之中对记者悲痛而真切的说:“科特是我见过的最酷的人,现在依然如此。我爱他”)</P>
<P>取代福斯特和阿伦的是查德·钱宁(chad channing)。这个小个子鼓手是位电台主持人的儿子,也来自一个父母分居的家庭,并同科特一样从高中退学。科特第一次注意到查德是在一次同台献艺时,看到了查德那套玻璃纤维做成的闪闪发光的鼓,科特当时便对奎斯说:“天,我们要是把那哥们儿弄过来就好了!看他那套鼓!那是我见过的最牛的东西!”</P>
<P>科特当时还在《西雅图火箭》(seattle rocker)杂志上登了一个招聘鼓手的广告,但应征者水平极低。于是几经接触之后,他终于还是让查德带着他那套引人注目的鼓架进入了“涅磐”。这时候乐队的排练地点在奎斯家的地下室。他们依然是苦中作乐、玩命死磕,不仅邻居抱怨不断,连奎斯和谢丽养的兔子也成了他们的敌人,它们把电线咬得七零八落,使得他们停止排练一个星期,以便能挣到足够的钱买几条新电线。</P>
<P>当时除了排练已录小样上的歌外,他们也开始排一些新歌,像大人物(big cheese)和《学校》(school)等。此时科特的创作也渐渐同乐队融为一体,他喜欢的方式是由自己弹出一个动机,然后奎斯和查德加入其中。在每个星期两到三次的排练中,他们的配合也日渐默契起来。</P>
<P>“涅磐”这组阵容的首次露面是在西雅图中心酒店的一场慈善演出上,时间是下午6点。但在时针已指向6点时,台下还是空无一人。“涅磐”新阵容的首场演出便在一片沉寂中草草收场。他们在同一场地的第二场演出,观众亦寥若晨星。但是,在西雅图的一家音乐报纸《后冲》(backlash)上,人们看到了关于“涅磐”的第一次公开报道,这篇由多恩·安德森(down anderson)撰写的报道指出,乐队在现场演出时显得过于紧张,但他还敏锐的指出,“假以足够时间的排练,‘涅磐’会比‘讨厌鬼’更棒!”</P>
<P>这篇报道是科特心病的良药。长期以来,他最为担心的便是别人说他的音乐是对“讨厌鬼”的抄袭。在此之前,当“西雅图之声”的一位定调人查尔斯·彼德森(charles peterson)认为“涅磐”太像“讨厌鬼”时,科特曾沮丧万分,甚至火冒三丈,“讨厌鬼”的确是他的领路人,但任何一个明眼人都可看出,科特已经在努力抛开他们的影响,用自己的心灵唱歌。但如同任何一个伟大的创作者都曾有过不自信的一刻一样,科特也一直在怀疑自己的原创性,这种怀疑或许还因“涅磐”在起步时的艰难而被加倍放大。这是许多人都曾体会过的心理阴影,它如同一块沉重的巨石,那些不曾被它压垮的心灵,无非是多了一份死不回头的决心,才不曾在急剧的喘息之下让独具才气死于自怜和自怨的荒原。一旦他得瞥荒原尽头的绿野并加快脚步,他会猛然发现,那寂寥的荒原原来只是必经的魔幻,它不仅毫不可怕,反而成了一种足以自得的光荣。</P>
alanyu 2005-4-19 20:33
<P>1988年6月11日,科特和“涅磐”迈出了另自己兴奋难抑的一步,他们开始录制单曲准备发行了!</P>
<P>庞曼履行了他对科特的承诺。他提出的首选单曲是《情话》。科特一开始便极不情愿,这是他的乐队第一首上市的单曲,自然应该选自己的歌而不应是一首翻唱作品。但重进录音棚的诱惑和制作单曲的兴致终于压倒了一切。他尽管事后有点后悔,当时却是欢天喜地的进了棚,用5个小时录制了《情话》、《大人物》、《飞掠而过》(spark thru)和《无动于衷》(blandest)。</P>
<P>本来,《无动于衷》会用作单曲b面,但这首歌的水平似乎还不足以承担如此重任,而且恩丁诺觉得这首歌太过浮泛,于是建议科特采用《大人物》作b面。6月30日,他终于完成了这两首歌的混音,但庞曼不太喜欢第一遍录成的科特的声音,于是科特又重录了一遍,而恩丁诺则认为,这两首歌区别甚微。</P>
<P>在《情话》开头之处,科特放了一段长45秒的声音集锦,那是他从许多儿歌唱片中拼贴而成的,但在帕维特的要求下,这段声音被压缩到了10秒以内。科特对此颇有微词,认为他们“号称是独立公司,干的却不折不扣是大牌公司干的事儿。”</P>
<P>尤其让科特不满的是,这张单曲迟迟没被发行,他同庞曼等人通过无数次电话,他们总是答应马上发行,在单曲录制五个月之后,帕维特竟然给科特打了个电话,问科特能否先垫两百元钱来印制单曲。科特二话不说挂上电话,着手将单曲样带寄往各个唱片公司。</P>
<P>1988年11月,《情话\大人物》单曲终于上市。</P>
<P>《情话》尽管是一首翻唱歌曲,但却已经具有了“涅磐”的全部特色:从一种昏昏欲睡的萎靡不振转换成欣喜若狂的怪异狂欢,既有颓唐,也有野性;有动听的曲调,亦有浓郁的地下色彩。《大人物》的确还可以听出“讨厌鬼”的强烈影响。扭曲的节奏、沉稳的吉他、苦闷的悲鸣、压抑的呐喊都是明证。歌名有影射庞曼之嫌,科特对他和帕维特对自己乐队录音时所操的生杀大权印象深刻,这也是初步展现了科特将某种特殊情景转化为普遍艺术体验的独特天才,每个人都曾有被人驱使的一刻,但《大人物》中那种郁闷、压抑和自嘲则不是谁都能够表达的那么淋漓尽致的。</P>
<P>“地下流行”公司在发行《情话\大人物》时采取了一种极为奇特的方式,他们只印制了一千张单曲唱片,每张都用手写号码进行编号,而且这一限量产品还必须提前预定。科特他们气的够呛,因为这意味着他们虽然发行了单曲,唱片店却无货可卖。但对“地下流行”公司而言,这一招异常有效,这张单曲同该公司曾经发行过的其他限量产品一样被预购一光,而且迅速成为收藏热门(它如今已经被炒到超过300美元)。此举也的确达到了预期的宣传效果,这张单曲被口口相传地广加赞誉,连当初并不看重“涅磐”的查尔斯·彼德森也在自己的聚会上一遍又一遍的放它。</P>
<P>“涅磐”的成功实际上也是“地下流行”的成功,在帕维特和庞曼的精心经营下,一条地下摇滚的突破之径正在洞开。正如该公司所有的单曲产品一样,《情话\大人物》的封面封底都是查尔斯·彼德森那颗粒粗大而模糊不堪的黑白照(在那些现场效果的照片上。他往往让观众比乐队占据更多位置),封套上除了乐队的成员外,只有极有限的文字,其中必定包括“录音师杰克·恩丁诺、摄影师查尔斯·彼德森”。他们正是要用这一方式来激发人们的好奇心,让他们发问“谁是恩丁诺?谁是彼德森?”</P>
<P>这类看似不起眼的小花招正在迅速改变着摇滚的历史,它让听众从对某一个歌手或乐队的关心转向对一种厂牌或一个地域的关心,而这正是“地下流行”的初衷。为了巩固这一正在形成的趋势,《地下流行200》终告上市,这一包括三张EP和16页标准的彼德森黑白照片的合集,不仅收录了“声音花园”、“蜜浆”、“叫树”(screaming trees)等乐队的作品,还把“涅磐”的《飞掠而过》郑重收录,使科特受到了极大鼓舞。</P>
<P>对摇滚史了然于胸的帕维特还用自己的眼光重新理解了从吉米·亨缀克斯到“金发美人”(blondie)乐队那类“墙内开花墙外香”的历史,他不惜血本从伦敦请来了《乐人》(melody maker)的记者。此举果然奏效,在《乐人》就“西雅图之声”发表系列文章前后,“蜜浆”的EP在美国独立榜上停留了一年,这是美国独立音乐前所未有的成绩;具有举足轻重影响力的bbc主持人约翰·皮尔(john peel)猛夸《地下流行200》,称其为自“摩堂”(motown)公司征服世界以来仅见的地域性音乐的创举。</P>
<P>也正是随着“地下流行”渐为人知,所谓非主流音乐才开始获得新的动力。尽管此时“非主流”还远远不足以与主流抗衡,但人们、尤其是那些敏感的人们已经开始意识到,摇滚乐不再可能依然是从前那个样子了。</P>
<P>1988年底,科特同崔茜到西雅图玩时,听到嬉皮色彩的kcmu电台正在播放“涅磐”的单曲。当他们驾车回奥林匹亚时,便一直等着电台里再次出现《情话》,但它半天没有出现。于是科特便下车打了电话,点播此歌。为了不超出电台信号的接收范围,他们把车停在路边等了20多分钟,直到听完收音机中果然出现的《情话》。</P>
<P>科特兴奋异常,“那太让人吃惊了,我从没想过会达到这一步。我的确想过有个乐队,录个小样什么的,但是能上电台在那时候还属于遥不可及的事。这真棒。这已经是超出了我最大野心之外的功成名就,比我想要的还多。但我一旦尝到这种滋味,我就觉得很酷,我想我绝对愿意以后还在电台里听到自己的录音。”</P>
<P>这或许是任何一个初试成功的纯朴而诚实的年轻人共有的心境,科特发现这是种非常充实的人生:有一个乐队,多一点演出,偶尔在电台里听到自己的声音。别的一切还没有进入他的梦想,能住上一个月一千元租金的房子这类梦想是他从不敢盘算的,他只是想就这样干下去,在音乐中得到满足和快乐。</P>
<P>也许,此时的科特依然被心中长存的矛盾所操纵,他依然沉浸在初尝创造滋味的喜悦和憧憬之中。他没有更多的野心,但也还没开始怀疑名利场中的游戏规则;他还没有机会公开向成功的信念叫板,因为他毕竟还谈不上成功,但他对成功的向往似乎并没有脱离朋克的本色,他从来没有把富裕与享受定为奋斗的目标;他或许不得不开始调试,但他一开始就没准备妥协,他也许在人类虚荣的本能之下偶尔掩盖内心,但从他的音乐中我们已经得知,他会随时用他隐伏的真我大声抗辩、毫不让步。</P>
alanyu 2005-4-20 18:19
第五章 风华正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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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n bloom</P>
<P> </P>
<P> 有些人认为他们知道我们是谁,有人认为我们是一群鼻涕不断的乳臭小子。很难说我们真是谁,我们并没有鼻涕,我们所拥有的是希望、恐惧或沉浮……许多时候,我们都很不快活,我们用思考来让自己兴奋。 </P>
<P>——丘嫩(james simon kunen):</P>
<P>《草莓声明:大学革命者札记》</P>
<P>(the strawberry statemen:notes of a college revolutionary)</P>
<P>visiting is pretty.visiting is good.seems that all they ever wanted was a brother.this can be a secret.we can keep it good.even all we ever wanted had the problem.this is a call to all my past resignation.this is a call to all.</P>
<P>——foo fighter“this is a call”</P>
<P> </P>
<P>漂泊: “别带我走,我已经发现了涅磐”</P>
<P><BR>像任何一家独立唱片公司一样,“地下流行”也总是面临资金周转的问题,因此,尽管“涅磐”的单曲有了一定的反响,他们依然不敢贸然决定为他们按新乐队的惯例做一张EP,更不用说专辑。</P>
<P>但科特绝不是半途而废的人,他不仅会同奎斯和查德天天从晚上死磕到凌晨,还固执的着手准备自己的专辑录制工作。或许是他的坚决打动了“地下流行”,他们终于达成了出版一张专辑的意向。</P>
<P>1988年12月24日,“涅磐”开始了首张专辑的录制工作,当天的进棚时间是5小时。第二天,他们又在棚中呆了5小时。1989年1月24日,他们在棚中呆了更长时间。每次去往录音室的途中,科特总是坐在前排车座上,把当天要录的歌词匆匆忙忙的写下来。他也开始对自己的声音横挑眉毛竖挑眼,每当他达不到自己想要的声音效果时,他都会捶胸顿足、大发脾气。</P>
<P>当一切完成时,恩丁诺向他们出示的是总共30小时的账单,录音费总额为606.17美元。科特、奎斯和查德都无力支付这笔“巨款”,幸好以前在中学跟查德一起组过乐队、后来靠捕鱼发了笔财的贾森·埃弗曼(jason everman)付了账。</P>
<P>此时的科特还远远不够成熟,他对边弹吉他边演唱尤其是要完整的记住歌词还感到费劲,但当时又正好有一场短暂的巡演机会,所以科特决定让贾森来当第二吉他手,因为贾森吉他弹的还行,又有一头“地下流行”招牌式长发,而且他家父母也离婚了,他甚至还在阿波丁呆过一阵。</P>
<P>也正是1989年2月开始的这场巡演中,科特同“涅磐”和“地下流行”诸人一起来到了旧金山的海特——阿希伯里(haight ashbury),当他们在这个嬉皮士的大本营里东游西逛时,看见了一块巨大的防治艾滋病的广告牌,上面写着“漂白你的用具”,意在提醒瘾君子们用漂白粉清洗针头,以杀死艾滋病毒。街上还有一个装扮的像漂白粉瓶子的人走来走去分发瓶装漂白粉。帕维特说:“我们全都在寻思着,漂白粉怎么就成了全世界最有价值的东西了呢?”</P>
<P>由此,《漂白粉》便成了“涅磐”乐队首张专辑的名称。</P>
<P>《漂白粉》于1989年6月正式发行,有人觉得这张唱片的音效有点怪里怪气的,奎斯解释说那是因为当时乐队几个人身体都不舒服,而他们又搞到了一大堆可待因糖浆,大喝特喝之后便搞成了这个样子。</P>
<P>像许多的音乐家一样,科特有一种故意看轻自己歌词创作的倾向。他承认《漂白粉》中的歌词大都事急救章,“我在那时候一点都不看重歌词,我对它们还没有鉴赏力。”但这恰恰从反面说明了他是个天才的诗人。他也完全否认这些歌词中有任何个人色彩,“那些歌词里没什么太多的想法,这很清楚。”这种自我贬斥的言论并不能妨碍我们在其中发现科特的经历与境况,也许科特想要掩饰什么,但他在冲动和匆忙之中让自己的潜意识暴露无遗,也让自己想要掩饰的一切暴露无遗。只有一点被歌曲朗朗上口的反复和科特嗓音中大跨度的音域成功掩盖,这就是《漂白粉》中的许多歌曲其实都只有一段歌词,他在歌中一遍、两遍、三遍甚至更多遍的重复着,《学校》一歌的用词更是少到了15个词。科特自称这是为了现场演出时记得住歌词,事实也许的确如此,但这也为他的早期作品蒙上了一种警句般的光彩。</P>
<P>《爆炸》(blew)听起来异常的重型低沉,那是因为他们已经把想要的调定好后,在录音之前稀里糊涂的又降了一度,使得本来就可能十分阴郁扭曲的吉他同醉汉般歪歪扭扭的节奏更加般配。晦暗的音调同这首歌关于心灵被俘和受控的主题倒是呼应得天衣无缝。</P>
<P>《唠叨嘴弗洛伊德》是一首明显带有“讨厌鬼”影响痕迹的科特的老歌,标题人物是60年代一部情景喜剧中的角色。从歌中不难看出这首歌是关于“一座走向邪恶的小城,每个人都变成了大杀人犯,他们相互合谋谋杀他人。”事实上,这首歌并不止于此,它与其是在影射杀人小城,不如说是在折射弗洛伊德主义中的阉割恐惧,“哈喽,库班进来吧,弗洛伊德打量我的毛下巴,坐下来吧别害怕,热毛巾敷在我脸上,我被刮了,我被侮辱了。”所有的亲戚朋友都参与了这一行动,这只能用科特曾经经历过的噩梦来解释。</P>
<P>《关于一个女孩》(about a girl)的写作同崔茜有关,当她问及科特为什么不为她写一首歌时,科特便写下了这首歌。“我会乘虚而入,当你想把我晒干,但我无法自如见你,在每一个晚上。”此段歌词所指便是崔茜曾威胁科特,如果不去找份工作,她就会把他赶出家门。这首歌的流畅动听是科特内心一直存在的流行化倾向的挣扎,它在整个《漂白粉》中像一个不速之客,以一种莫名的优美孤寂守候忧伤的恋情。事实上,在整个“地下流行”和“西雅图之声”中,也只有这首歌如此的倚重旋律,如此的接近从“披头士”到R.E.M.的摇滚乐的舒展一面,它让科特脆弱而忧伤的内心和他儿时所受的流行影响暴露无遗,也让他把握和创造流行的天才得到了初次展示。或许,它也是科特往后创作倾向和人生创伤的最早艺术昭示。</P>
<P>《学校》清楚的反映了科特对西雅图音乐圈子的鄙夷心情。他一生都对这类圈子深恶痛绝,但他的确又无力完全摆脱它,所以他深藏的朋克本性必然会在作品之中爆发,也许最不能让他容忍的是这类圈子同他在中学里最讨厌的那种排外性的小团体非常相似,他费了九牛二虎之力从阿伯丁这个顽固的排外守旧之地逃出,难道是为了进入另一个虽然更先锋、骨子里却同样狭隘的小团体吗?长达七遍的“你又回到了学校”和结论般的“你又什么都不是了”显得那么绝望和感伤,虽然并不是无病呻吟,也许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同时也因为这歌的效果最接近“地下流行”的“邋遢”典范,科特一开始想把这首歌叫做《西雅图之声》,但他身上那种独特的将个人处境转化为人类共性的天才使他放弃了这一打算。他也毫不隐瞒这首歌“是关于‘地下流行’的,如果我们能把‘声音花园’的名字插进去的话,我们也会那样干的”。科特也直言这首歌是想开玩笑似的对70年代的迪斯科音乐模仿一把,“但它后来成了一首地道的好歌。”每一个对自己的学校经历记忆犹新的人,都会因为自己曾有过的愤世嫉俗的一刻而同《学校》产生共鸣。用如此简洁的字眼来描述复杂的人生感慨,逐渐会成为科特的“专利”,它每每让人像面临难以逃避的封喉一剑或满目弹雨一样,在脑中一片空白之后翻卷起无数或欣喜或惆怅的画面,然后惊叹歌者的犀利。多达七遍的“无止无休”一句,即是科特对社会的厌倦之情的吐露,也是他毫不让步的信号。</P>
<P>《剪纸》是直接从“涅磐”的首张小样里收录的,它那不慌不忙、东倒西歪的节拍,沉重阴郁的和弦和科特狂吼般的咆哮,昭示着这又是一首被“讨厌鬼”遗风所笼罩的狂歌,也许可以说是“讨厌鬼”风格最浓厚的一首。这首歌的歌词部分灵感来自于发生在阿伯丁的一出家庭惨剧,这家的父母把小孩锁在一间小屋子里,把窗户糊紧,只是在给小孩送饭时和拿走当厕所用的报纸堆时才把门打开。科特甚至还认识其中一个小孩。“黑窗户令人害怕,我用指甲使劲抠抓,我看到像我一样的人们,他们在干吗不使劲逃啊?”科特的黑屋经历和成功逃逸(起码是暂时的成功)使他有了哀其不幸和怒其不争的自信,他甚至将“涅磐”作为希望和光明的象征唱进了歌中:“别带我走,我已发现了涅磐。”他在歌的最后将“涅磐”重复了八遍,也许在这首歌里也可以找到科特的自我经历,“那个让我感受到母爱的女士,总是不看我一眼,可我看到她的双眼碧绿,它们趾高气扬、痉挛抽搐而且自渎。”这是科特对温蒂满腹幽怨的最明显表露。也是同他一样受到父母不负责任的不闻不顾的一代人的心声。“后来学会了接受当作笑柄的朋友”,这是它对自己无家可归的漂流生涯的感叹。对他来说,流浪一开始是一种痛苦,后来成了一种习惯,到最后则成了他的友人。</P>
<P>《颓唐衰人》(negative creep)是那种与社会格格不入的畸零人士的自述,在极其单调的旋律中,科特一次次的重复“我是个颓唐衰人,而且我滥醉如泥”。让人脑中浮现出那些浪迹天涯的游子狂放而落魄的身影。科特曾经坦承,歌中所唱的就是他自己,他对这首歌唯一的解释是:“我认为我就是个颓唐的人”。他给人的启示是,一种真实的愤怒的确可以充满力量,而一种愤怒的颓废则更让人惊心动魄。</P>
<P>《嘲笑》(scoff)或许是科特在极度疲惫的情形下写成的,在科特的作品中,它的旋律节奏或许并不逊色,但其歌词相对而言显得苍白贫乏,科特有气无力的喊出的“在我眼中,并非懒人……在你眼中,我一文不值”无非是针对其父母和其他一些人对他的音乐才能的嘲弄而发出的不满。科特在最缺乏灵感之时将埋怨倾泻在那些对他缺乏理解的人身上,本身也说明了他要迫不及待的证明自己的愿望已经成为他的一种潜意识,往往在不知不觉之间便会一露峥嵘。</P>
<P>《集市》(swap meet)是科特在阿伯丁经历的最好见证,这种集市是那些贫困的乡下人的聚会之地,他们在星期天从四面八方赶到某个停车处,摆摊售卖自家的烧饼、手工艺品和各种零碎,有的是为了糊口,有的是为了贪杯,也有的是为了交房租。在阿伯丁这样的地方长大,使科特永远保持了一份对贫穷的畏惧,但同时也让他懂得了底层的艰辛,这让他的悲天悯人不像是居高临下的同情,而是感同身受的悲楚。这也是全世界来自无产阶级或同无产阶级有过密切生活经历的艺术家共同的心境,他们似乎永远难以让艺术良心泯灭,但那些噩梦般的经历又让他们实在无法只满足于滥用伤心,于是他们在无尽的矛盾中挣扎,直到了结残生。而那些与他们经历过同样苦痛矛盾的人则会在艺术家们不经意间流露出的心神中一瞥真相,从而对他们肃然起敬。</P>
<P>《小胡子先生》(mr moustanche)是那种典型的开非主流式歌名风气的歌,这种风气便是给歌曲取一个与其内容毫无关系的名字。科特承认,“我给我的歌取名字没有任何理由,这就是非主流乐队同主流乐队的唯一区别。非主流摇滚乐队的歌名同他们的歌曲歌词毫无关系。”这首歌中的“给我点你的新幻境,在优柔寡断中我警醒”是典型的科特式怪意象。</P>
<P>《筛选》(sifiting)总是令人想起金圣叹那一大堆“不亦快哉”,且听:“描述香臭,不亦快哉,寻找教堂,不亦快哉,遗尿于床,不亦快哉,雪中送碳,不亦快哉”。科特在歌中显然想揶揄一番老师和牧师,以发泄心中一贯的反权威意念,但同样显而易见的是,他的这种揶揄早已超出了预定的范围,使这首歌成了一首嘲笑一切的世纪顽童歌谣。</P>
<P>《没劲》是科特写的最早的一首歌,也是他的作品中少有的直接表达政治意识的作品,其中包含的是典型的朋克政见,既有达达主义般的狂躁,也有赤子似的天真,更多的是莫名的混乱。科特曾说他自己也不知道这首歌说了些什么,“我只是把词儿都码在一起完事”。但这首歌事实上是他曾有过的当一个“政治朋克摇滚黑旗哥们儿先生”的杂乱理想的最佳表述。“宰杀真诚,背离忠心,捍卫自由之国,真想开溜,嗨!”其中自有其逻辑,并非随意乱砌。</P>
<P>本来,科特还想把一首带有“凡士林”乐队影响的歌曲《豆豆》(beans)放进《漂白粉》里,那是一首根据“垮掉一代”祖师爷之一杰克·凯鲁阿克(jeck kerouac)的名作《达尔马流浪汉》(the dharma bums)改编的歌曲,歌词是“豆豆,豆豆,豆豆,杰克吃豆豆,他心中的幸福,在林中裸露。”科特极想在自己乐队的首张专辑中尽量包容一些多样化的风格,多做一些不同的实验,但这种想法遭到“地下流行”公司的反对,由于“涅磐”同公司并未签约,科特心里拿不准同他们太过作对会不会导致专辑流产,只好忍痛妥协。</P>
<P>科特本想增强专辑的旋律性,突出一下“新浪潮”式的华丽,但他也深知此举不会讨得“地下流行”诸君的欢心,便干脆让它变成了现在这种典型的“邋遢”之声。实际上,他也是想摸着石头过河,起码在确定真正的目标之前先积聚一部分听众。科特对一切了然于心,他说:“从‘地下流行’到圈子里都有一种压力让我们来点‘正宗摇滚’,不加修饰,弄出‘阿罗史密斯’那样的动静。我们知道那是正道,我们一直那么干来着,我们也开始自己独立那么干,如今这已经是尽人皆知的方法了。我们也许也能靠这种方法捞一把,出出名,反正到头来我们可以为所欲为。我们想先试着取悦人们,看看会发生什么事。”</P>
<P>也许会有人认为这是科特对朋克之道的背叛,但事实上,正是来自“地下流行”的压力,让科特成为了真正成熟的朋克,因为他突然发现,那些伴随他成长的“阿罗史密斯”、“黑色安息日”之类老摇滚不见得就必须全部抛弃,他们也可以成为一种根源。在一个朋克竟然也成为了潮流之时,科特意识到并不承认无产阶级摇滚也是自己的根源之一。尽管是一种让步,其实也正是朋克真诚的体现。朋克在其是发自内心的信念时确实必须有君临天下、颠覆一切的气势,但它如果只此一招,便会在达到巅峰之后失去动力;因此,像科特这样让朋克开始兼收并蓄的动机,尽管不是始自于他,却依然意义非凡。《漂白粉》吸引了一大批主流硬摇滚歌迷,以至于许多评论将“涅磐”误认为是金属乐队,这其实并非乐队的初衷,甚至乃是妥协的结果,但它反过来说明了这支乐队结合了不同特质努力的成功。但科特依然有意无意的仍想践行一条真正的非主流之路,“我想一时是彻底的莱得·泽普林,然后又变成极端的朋克摇滚,再又是傻乎乎的流行歌手。”</P>
<P>科特的这个理想尚需时日才能实现,以他当时的勇气和未得到完全开发的才气,他只能将这个理想埋藏于心。当《漂白粉》发行之后,他偶然听到了“小妖精”(pixies)的经典专辑《弄潮儿罗莎》(surfer rosa),他们那舒畅动听的进行曲式旋律、强劲摩刷的吉他和让人热血沸腾的狂吼都让科特意识到,这就是他一直想做而因种种原因未能做成的音乐。他猛然警觉,即使是朋克乐队也可以有动听的声音旋律,当“小妖精”在英国和美国的校园电台都颇受青睐的消息传到科特耳中时,一场摇滚革命将伴随着科特本能的觉醒在不远的将来来临。</P>
<P>但在当时,科特还依然抱怨《漂白粉》不像所想象的那么强那么重,而我们直到今天更加不能否认的则是《漂白粉》已经充满了沉郁而紧张的咆哮,而且也有了抒情的尝试,那种似乎从内部爆裂的硬朗音色和铅块般的节奏同深厚的不满及抗争的内容相应成趣,将科特和“涅磐”欲与天公试比高的渴望作了情绪亢奋的表达,它是山雨欲来前的轰轰雷鸣。</P>
<P>《漂白粉》的封面设计曾有过一番较量。操“地下流行”形象设计生杀大权的帕维特坚持要用摄影师艾丽斯·惠勒(alice wheeler)拍的一组照片,这是一组乐队成员的单个照片,是在一场演出后的荧光屏下拍成的,人人都显得难看之极,用科特的话说:“我们照的像个异种。”但这种不上像的丑照恰恰符合“地下流行”的平民化理论,帕维特说,“你的确可以清楚的看清粉刺和胡子茬,它显得如此的真实,这几个哥们儿是丑点儿……我的确想用这些照片来戏剧性的表现出他们非常真实。”</P>
<P>而乐队自己选中的封面照片则是由崔茜在奥林匹亚的一家俱乐部拍摄的现场照片,因为那是一场事故频频的值得纪念的演出。先是一帮人开始玩“爬虫舞”,这种朋克舞是参加者都在地板上打滚,逢人便把他弄翻。后来是奎斯一时兴起把贝司往天上一抛,结果那贝司结结实实的砸在了查德的头上,他马上就晕了过去。《漂白粉》最终还是用了崔茜的照片。(除了另附的安德森的一张照片外,在cd版中,还有一张科特大张双腿躺在查德的鼓架上的照片,那是1990年2月乐队在“王公”俱乐部演出时的场景)。</P>
<P>《漂白粉》也是“涅磐”标识首次正式登场亮相,它是用大号黑体字排成的,由于排字工匆匆忙忙,字母之间的空间并未调整适当,比如“v”字母两边的空间都留得太多,但此一错误不但没有改正,反而成了这一标识的特殊记号,犹如邮票的错体。</P>
<P>在唱片封套上,科特故意把自己的名字拼成kurdt kobain而不是本名kurt cobain,这是他为自己名字想出的各种拼法中的一种。这也是他内心深处朋克情结的表现,“我想让任何人都不知道我的真名,这样我有一天就可以当个普通老百姓。我对它拼的对不对漠不关心,我一点也不在乎,我想让人们爱怎么拼就怎么拼。”</P>
<P>尽管贾生·埃佛曼同《漂白粉》唯一的关系是代交了录音费用,但科特还是把他作为吉他手印在了专辑封底上,“好让他有一种宾至如归的感觉。”</P>
<P>“地下流行”公司就《漂白粉》印发的乐队简介上列举了“涅磐”所受的影响,其中包括“赛车、离婚、药品、音效唱片、‘披头士’、乡巴佬、硬摇滚、朋克摇滚、‘利德比利’(leadbelly,即h ledbetter,一译‘铅肚’)、‘屠夫’(slayer)乐队,当然,还有傀儡(the stooges)乐队。‘涅磐’认为地下圈子正变得不景气,而且更被相互联手的资本主义猪猡大唱片公司影响。但是‘涅磐’感到自己有道义责任与这一不治的邪恶作抗争吗?没门!我们想要大把进账,猛吸那些冤大头,以便也能‘飞’能操,能‘飞’能操,能‘飞’能操。”这一故作庸俗的简介自然也满含了乐队的创意,它是科特内心的不满和犬儒主义倾向的一次集中表达。</P>
<P>一开始,《漂白粉》的卖相并不看好,但它不知道突然触动了那根社会神经,一天比一天能卖起来,在短短的几个月内竟然卖出了三万五千张,这对任何一个独立厂牌而言都是可喜可贺的成绩,它也创下“地下流行”公司的销售新纪录。</P>
<P>由此,科特和“涅磐”完成了一篇极为出色的导言,他们让一种新声音成功的站稳了脚跟,假以时日,这种新声音便会震撼世界。科特是那么渴望能有一张自己的专辑,但他并没期盼能走那么远,他似乎是在被一种莫名的力量推着前进。这或许并不是科特的初衷,但注定是科特的命运,给一个内心充满矛盾的人以一种极端的满足,本就是宿命的真义。</P>
alanyu 2005-4-21 19:23
巡演:“我们是穷困潦倒,可是天啊,我们头一回看到了全美国。”
<br>
<P><BR>1989年6月9日,“涅磐”同“泰勒”、“蜜浆”一起参加了在西雅图摩尔剧场举行的“傻乐89”(lamfest 89)演出,这是个里程碑似的事件,因为地下乐队还从来没能占据过如此巨大的演出场所,它标志着“西雅图之声”开始真正浮出水面。</P>
<P>随后,“涅磐”迎来了他们第一次全美巡演,这是一次包括26场演出的“饥渴的朋克之旅”(奎斯语),首场演出于6月22日在旧金山举行。也正是从这一天开始,一辆白色的大道奇客车伴随着他们三次走遍美国,每当它开锅时,他们就找个凉快地停下来,直到日落。</P>
<P>他们在巡演中请不起经理人,于是就自己决定哪儿该停,几时该走。对一个刚起步的乐队而言,巡演是艰辛甚至残酷的。他们经常在露天或是车里过夜,遇到些好心的歌迷时,总算还能有张地铺。他们印象最深的一次露营是在德克萨斯州,他们逗留的停车场实际上是一片沼泽,路边竖着一块“小心鳄鱼”的警告牌,于是他们翻出了一支棒球棍,又找了些木块堆在客车后面,堤防鳄鱼的袭击。可后来他们饿得要命,想弄点罐头喝汤,就在棒球棍和木块上浇上汽油,把它们全用来煮了汤。</P>
<P>他们在苦中作乐的高昂情绪里在美国穿梭,在从没去过的地方为从未谋面的人们演唱。他们的观众全都来自社会的最底层和各地的地下音乐圈子,在低档的酒吧中真心的为他们的音乐喝彩。乐队得到的最好的款待也就是几杯免费啤酒,而演出报酬则从未突破过每晚100元的大关。绝大多数的时候这点薄酬正好够他们吃饱肚子并加够到下一站的汽油,如果当天晚上的听众太少,那就连最基本的赚头都难以保证,因此,即使在7月的新墨西哥州和德克萨斯州的袭人热浪中,他们也不敢打开客车上的空调,因为那样太费油。</P>
<P>在刚开始巡演时,奎斯还假模假样的管管账,到后来便无账可管了。因为一旦手头有点活钱,他们便会走进唱片店,你挑三张我挑五张;到巡演快结束那段,他们干脆一等人散便坐地分钱,你三块我三块,不亦乐乎。</P>
<P>科特在路上还自有一套找乐方式,在芝加哥时,他在旧货市场买了一大包十字架,客车上路时,他会摇下车窗,把十字架扔向他选中的人,然后极快的拍下那人的表情。</P>
<P>因此,尽管巡演充满困难艰辛,科特依然心满意足,“我们是穷困潦倒,可是天啊,我们头一回看到了全美国,而且我们有个乐队,还挣到了足够的钱活下去。这令人敬畏,非常了不起。”</P>
<P>也许更令人兴奋的是他们正在慢慢赢得听众,当大学电台开始播放《漂白粉》里的《关于一个女孩》、《学校》和《爆炸》时,他们演出的听众开始增加了,而当他们从中部往西部走时,就已经感受到小有名气的滋味了,尤为重要的是,他们也常通过现场得到听众的赞赏,常常有人会在演出结束后走到台前来说:“噢,你们哥几个可真酷。”</P>
<P>正是在这次巡演中,科特和奎斯养成了在舞台上狂砸一气的习惯。科特砸碎的第一把吉他是在1988年10月30日,地点是常青州大学的一场小型演出中。原因很简单,他们觉得还没过瘾:“我们不想下台一走了之。”奎斯说,在巡演过程中,这种只有乱砸一气才能过瘾的感觉越来越严重。在匹兹堡的“音速庙堂”演出时,由于气氛实在火爆,科特竟然把自己最喜欢的一把吉他砸了个粉碎。渐渐的,如果科特和乐队觉得一场演出实在太糟,他们就会乱砸一气;如果演的很棒,他们也有理由照砸不误。由于刚好够格的演出不多,所以他们的家当越来越少,只好到巡演地点的当铺里去买一些最便宜的吉他、贝司。有时候,歌迷也投其所好,捐出一把吉他给他们过瘾。</P>
<P>在巡演中,这种狂扔乱砸并没给乐队带来太多困扰,甚至奎斯的天天酩酊大醉也并不构成多大问题,因为阿伯丁满街都是醉鬼,科特等人早已见惯不惊。真正让科特和奎斯闹心的是贾森。</P>
<P>自从贾森入队以来,“涅磐”的形象和声音都更加主流摇滚化了,科特和奎斯都持有此一想法。贾森在舞台上的风格显然十分商业味,他搔首弄姿、猛甩头发,摆出一付典型的趾高气扬的摇滚明星的派头。科特常常难以忍受,“他就像一只开屏的孔雀,他扭怩作态得让我难以置信。真叫人难为情。他那样儿太过做作,太过性感。那也太拙劣了。”</P>
<P>贾森在巡演途中就已经不太同科特、奎斯等人说话,当乐队到达纽约时,他们之间的差异似乎达到了顶点,在纽约期间的一件小事似乎说明了一切:当科特等人去看“音速青年”(sonic youth)、“蜜浆”、“笑面歹人”(laughing hyenas)的演出时,贾森却独自去看速度金属乐队“鸡鸡”(prong)的演出去了。奎斯曾一针见血的说,“他想让我们更摇滚点儿,我们却想更朋克点儿。”科特认为贾森显然没明白《漂白粉》里的金属特点是一种妥协的色彩并不是一种新方向的昭示。所以贾森更愿意演奏沉重狂暴的《剪纸》、《筛选》而不喜欢那些旋律性太强的科特作品。贾森毫不隐瞒自己更喜欢金属摇滚,而且认为科特的作品已经霸气逼人,他同“任何一个贝司手和鼓手配合演唱他的歌,效果都不会有太大不同。”</P>
<P>正是由于在音乐精神上的巨大差异而并非性格、为人的不同,使纽约的那场演出成了贾森在“涅磐”中的最后一幕。他们取消了余下的演出安排,驱车回华盛顿州。在50个小时的路程中,除了加油、吃饭、洗澡便马不停蹄,没有人说话,也没有人提及贾森已经不在“涅磐”之列。科特和奎斯不忍心,而贾森则认为自己是主动退出的。他随后在“声音花园”当过一段吉他手,后来又到了“心灵放克”(mindfunk)乐队。他几年后说,从艺术上讲,他退出“涅磐”是对的;从经济上讲,则是错了。他能有这种气派,倒真不失为一条好汉。</P>
<P>“涅磐”从未归还录制《漂白粉》时由贾森垫付的那600美元,科特不失幽默的说:“他吃了个哑巴亏。”</P>
<P>回到华盛顿州之后,科特终于能有闲暇来重温他对“利德比利”的狂热了。“利德比利”是美国三、四十年代杰出的黑人民谣和布鲁斯大师,他的《石岛航线》(rock island line)、《午夜特快》(midnigjt special)和《晚安,艾琳》(good night irene)都是传唱至今的不朽经典。科特对“利德比利”着迷乃是他一直酷爱的“垮掉的一代”的另一位祖师爷威廉·巴勒斯一篇文章的影响,巴勒斯在文中说:“让现代摇滚见鬼去吧,如果你想听到真正的激情,听‘利德比利’吧。”当时,科特的邻居和朋友斯利姆·穆恩手头正好有一张“利德比利”的唱片,科特被他深深的打动,无法自己。从此以后,他四处搜寻“利德比利”的唱片,见一张买一张,决不放过。他十分注重“利德比利”的意义,他说“利德比利”的音乐“是如此的质朴和真挚。那是我拥有的东西里真正具有神圣感的部分。‘利德比利’是我生活中最重要的东西之一。我完全被他迷住了。”</P>
<P>科特在屋子的一面墙上全部贴满“利德比利”的图片,并且没事便学他的歌曲,他又为自己打开了一扇窗口,一扇通往古老的布鲁斯和民谣以及被压迫阶层之声的窗口。科特之所以喜欢上“利德比利”似乎不难理解,每个有心理创痛和郁闷不平心情的人都可能会特别喜欢布鲁斯这类音乐,而“利德比利”的音乐则可以说已经超越了一切音乐门类划分,却又完整的保留着同布鲁斯和民谣密不可分的精神实质,他那些优美的歌曲既有不屈的精神,又有动听的旋律,而且风格极其多样,内容则直逼人心,尽述人生的种种情感与体验,但他的作品中最杰出的优点或许是用一种清晰的形象来显示出一种透彻、神奇尤其是极富原创性的洞察力。而这正是科特从中得到的最大收益。自然,我们必须看到,科特是在一种真心的陶醉和享受中潜移默化的接受这一切的,以他的性格而言,他不会急功近利的去操练一种音乐,他总是在不知不觉中丰富他的音乐表现力,如今这种表现力已经因吸收了林林总总的营养而日益饱满,时时欲脱颖而出。</P>
<P>科特在1989年8月同“叫树”的马克·兰列根(mark lanegan)一起录制了“利德比利”的两首歌。本来,科特是打算同马克一起给后者的个人单飞专辑写几首歌,但科特似乎在创作上不善于与外人合作,他总是担心把留给“涅磐”的东西甩掉了。所以他们干脆翻唱了两首“利德比利”的作品,由马克翻唱《昨夜你在何处安眠?》(where did you sleep last night),而科特则唱了《真不害臊》(ain it a shame)。本来,他们想把这两首歌作为一张单曲发表,但希望未能实现。科特唱的这首被庞曼誉为“科特最杰出的演唱之一”的《真不害臊》就此埋没,从未发表。</P>
<P>在两首歌中,奎斯弹贝司,“叫树”的另一位成员马克·皮克瑞(mark pickerel)担任鼓手。他们组建了一支临时的布鲁斯乐队,科特称之为“锂”(lithium),庞曼甚至考虑过为他们出一张专辑,但后来这一计划同乐队一起流产了。科特则说,总有一天,他还要在组建一支布鲁斯乐队。而眼下,他们要继续完成的是因为贾森退出而中断的巡演。这一次,同他们一道上路并担任吉他手的变成了本·谢泼德 (ben shepherd)。</P>
<P>本·谢泼德曾同查德在别的乐队干过,科特对他的印象不错,乐队的其他几个人也倾向于再找一个第二吉他手,但这个打算刚刚透露,“叫树”、“泰德”和“蜜浆”的成员都力权他们保持三人建制,因为他们认为两把吉他会把声效搞的乱七八糟。于是在短暂的合作之后,本离开了“涅磐”,到“声音花园”去取代了贾森的位置。科特曾为没让本留下而后悔,因为本是个疯兮兮的人,但科特更愿意同这样的人而不是装深沉的人打交道。</P>
<P>在这次续行的巡演中,最让科特和队友畏惧的并不是有没有合适的吉他手,而是科特那越来越来势汹汹的胃痛。奎斯心有余悸的回忆说:“他的胃——天啊,他已经没有任何东西可以吐了,可他还是吐个不停。他的胃糟的一塌糊涂。我们把他架到了医院,可他们一点办法也没有。”</P>
<P>在接下来的欧洲巡演中,科特也只能靠在大客车上拼命入睡来让自己躲开令人烦心的胃痛。这次欧洲巡演开始于1989年10月,是“涅磐”和“泰德”联手的首次国外巡演,他们在42天之内竟然做了36场演出。这回的巡演终于有了经纪人,可他总是让大客车直接开往演出地点,在乐队没吃没喝时就先开始调音走台,弄的科特他们疲于奔命。</P>
<P>但让他们可以告慰自己的是,他们在欧洲受到了出乎意料的欢迎。科特知道英国的报刊曾经对他们有些报道,但他不知道的是,在整个欧洲他们已经有了一大批乐迷,他们的演出场场爆满,门外聚集着一堆又一堆渴望入场的观众。</P>
<P>这是一次疯狂之旅,演出的头一天,奎斯就砸了自己的新贝司;在柏林墙倒塌的第二天,他们正好在柏林演出,科特唱了6首歌并砸了自己的吉他。科特一路上情绪高涨。他给崔茜寄了一大堆明信片,其中一张写满了“我爱你”。但这种情绪并没能持续太久,一路上太过紧张的行程,拥挤脏乱的巡演客车(科特和奎斯还得抓紧时间在车上修理头天晚上砸坏而尚可一用的设备)、不堪下咽的饭菜、频频发作的胃痛和微不足道的报酬终于让科特情绪日渐低落。在罗马时,又加上租用的音响设备实在差劲,科特终于按捺不住的爆发了,他在演唱《飞掠而过》时,把吉他砸了个稀巴烂,然后走下台来,爬到了音箱堆上,准备从最高的那只音箱上往下跳,所有的人都劝他快点爬下来。当音箱摇摇晃晃快要倒塌时,科特却爬到了楼座的边上,冲着底下的听众大叫大嚷,并且威胁着要用椅子砸他们,幸好旁边的一个人把椅子拖走。他跌跌撞撞的跑到后台,看到一个剧场的人正在同他们的巡演经纪人吵架,说科特弄坏了一只麦克风。科特冲上前去揪住二人,不由分说将他们摔翻在地,并对其一阵猛踢。随后,他说了声“这下他们可碎了”便扬长而去。当大家都围上来时,他宣布他退出巡演准备回家,然后拿出一块头巾盖在头上,号啕大哭起来。</P>
<P>庞曼急忙带他出去透透气,一路上科特一直不停的唠叨“我想回家,我不想给这帮人演了,这帮人都是他妈的白痴,他们全是蠢货,他们想让我在台上像个驯兽一样演出。我看不起他们。我想同我女朋友在一起,我不想玩音乐了,这不是我想要的。”庞曼努力安慰他,告诉他等下次来欧洲时,条件会大有改善的。据科特回忆说,庞曼当时说“好吧,你已经退出‘涅磐’了。我们对你当个单飞的艺人还是兴趣不减。”</P>
<P>于是,“涅磐”似乎暂告解散了。奎斯和查德也退出了乐队,但这一切只持续了一天。他们清醒之后还是决定继续剩下的两周巡演。第二天,他们坐上了去瑞士的火车,当科特在车上睡觉时,他的鞋子、钱包、甚至护照都被小偷席卷一空,“我从没见过一个像此刻的科特·库班一样极度悲伤的人”,庞曼回忆道。</P>
<P>此次巡演的最后一场是于12月3日在伦敦举行的,正是在这场演出中,奎斯拎着挂带把贝司在头上甩来甩去,结果带子突然断了,贝司砸在了别人头上,奎斯自己对这场演出的评价是“臭名昭著,用1到10来评,它的得分为0”。《乐人》的评价也没好到哪去。但帕维特却坚持认为那是“涅磐”的最佳演出之一,庞曼也说,“此刻乃是我一生中最值得骄傲的日子之一。”如今已经倒闭的音乐周刊《音响》的记者基斯·卡梅伦(keith cameron)则写道:“当他们快唱完时,每个人都全神聆听并与之呼应。我冲到了台前,兴奋异常,这似乎是我所见过的最让人惊奇的乐队!”</P>
<P>在演出的尾声,科特把他的吉他向奎斯扔去,奎斯像打棒球时击球那样用贝司迎着吉他击过去,把吉他击得粉碎。卡梅伦就此写道:“乐手破坏自己的设备并不是什么新鲜事,但对他们而言,这似乎是结束演出的完美方式。你可能会疑惑科特为什么非得把吉他向奎斯砸去,他们是怎么设想的,但你得到的印象是,他们并没有事先设计好。这就是一切如此完美的原因所在。你看得出来他们也是头一次学着这么干,他们也同大家一样在黑暗之中,但一切显得如此完美。”</P>
<P>然而,并不是所有的媒介都把眼光集中在科特和“涅磐”的艺术之上。许多传媒更愿意添油加醋的是科特和乐队那穷乡僻壤的背景。其中一篇文章写道:“他们有点粗鲁,也有点让人生畏,在像阿伯丁这样远的乡巴佬地方长大的人,还能怎么样呢?”</P>
<P>科特十分反感这类描写,因为在这类文章中,他总是被夸张为一个傻乎乎的乡巴佬,歪打正着的误撞进了大城市,又瞎猫碰死耗子般遇上了个独立厂牌。“被说成是那类人让我深感屈辱,因为他们说的那种东西正是我一辈子全力抗争的。”</P>
<P>也许是这种屈辱勾起了科特内心深藏的某种自卑,并把这种自卑变成了一种横扫一切的激愤,他对故意强调其穷乡僻壤背景的帕维特和庞曼也迁怒起来:“很清楚,他们觉得自己是有教养的中上层的白种朋克摇滚人,他们无所不知,而我不过是来自阿伯丁的傻子。他们发现了几个来自海边小城的乡下孩子,他们可以用来炫耀一番,至少可以用来牟利。他们实在不想看到我们比他们想象的还要聪明,因为那会毁掉一切。”</P>
<P>但一时的激愤之后,科特依然对庞曼等人充满感激之情,这或许是因为他了解,对他和乐队的乡下背景的故意强调,无非是为了贯彻一种音乐和文化理想。长期以来,从公司到公众,人们都已经习惯了领受艺术和文化中心的观念,纽约、伦敦、洛杉矶等大都会成了创立和传播新的文化和艺术思潮的中心,其余地方只有听命跟从。而像“地下流行”这样的独立公司则成功的证明,生活在这些大中心之外的人也有话可说,有话会说:在那些边远的山区和破旧的街道上,同样也有天才在成长、在呐喊。</P>
<P>不仅如此,那些大都会的新文化创造者们,也不尽都是些目光短浅或自命不凡之辈,当“涅磐”在纽约的演出深深打动“音速青年”之后,该乐队的贝司手金·戈登(kim gordon)和吉他手瑟斯顿·摩尔(thurston moore)便成了“涅磐”的超级歌迷和狂热的鼓吹者;同时,朋克老前辈伊基·波普(lggy pop)也在观看了同一场演出后加入了他们的支持者行列。</P>
<P>这本是一场不成功的演出,用这样的演唱竟也唤起了摇滚“老革命”的无私赞许,科特似乎看到了希望。在摇滚中,他们一直走着崎岖的山道,差一点便在歧路上恸哭而返;事实上,科特已经恸哭,只是因为无路可退,只好挺身向前。毕竟,他有了乐队、有了专辑、有了巡演;他的恸哭不是因为理想未果,而是因为理想一旦实现,其滋味并不像想象中丰美,但一个理想主义者便是一名赌徒,他永远不会轻言服输;他也不会怨天尤人,但他更多的会自我责备;他会低迷颓唐,更会放大希望,他知道前路更加艰难,但身后则更是一片黑暗,仅仅为了逃脱那片黑暗,他也必须前行,因为前方最多依然还是一片黑暗。</P>
alanyu 2005-4-22 19:44
第六章 娱乐室即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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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lounge ac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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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一旦踏上了跳板,有些人花了好长时间来搔首弄姿或忸怩作态或考虑如何去跳或想法给自己壮胆;也有的主儿,立刻就跑步起跳。小伙子们尤其花样多,他们要比比谁摆的姿势最滑稽或谁跳下去的活儿最绝。要是你跳了不止一次,这就是件难办的事了。 </P>
<P>——约翰·巴思(john barth):</P>
<P>《迷失在游乐园》(lost in funhouse)</P>
<P>i am just looking for one divine hammer.i 'd bang in all day.oh the carpenter goes bang.bang bang.</P>
<P>——the breeders “divine hammer”</P>
<P> </P>
<P>奇货:“我们也可以这样搞,这事可真酷,真够摇滚。”</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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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BR> </P>
<P>早在美国巡演结束时,“涅磐”便决定同“地下流行”签一份正式合约,一是为了理清账目,更重要的则是如科特所说,“如果哪天我们想要退出的话,也好有个争辩的依据。”恰好“地下流行”也有同样的想法,因为庞曼正好读完了《音乐商务》,正准备同公司所有乐队都来上一份合约。一天,当帕维特正在一个聚会上时,奎斯醉醺醺的趴在窗台上大声向他喊道:“傻冒儿,我们想签份合约。”于是,庞曼连夜打了一份合同,“涅磐”便成了“地下流行”公司最早的签约乐队之一。而后来的事实证明,恰恰是被动的公司一方从合约中得到了好处,而“涅磐”则事与愿违。</P>
<P>在欧洲巡演期间,帕维特和庞曼开始意识到了科特和“涅磐”对公司的不满,而尤其让科特头疼的是,越来越多的歌迷在演出后向他抱怨,到处都买不到乐队的唱片。而这完全是由于公司对他们的宣传和销售不力所导致的结果。事实上,仅仅宣传了极短的时间后,“地下流行”便已把精力转向了对其他乐队的推介。科特开始着急,“我们觉得自己应当比已得的一切要更多得到点,我们在千百人面前演出自在得很,这就是我们的根本目的——达到俱乐部的规模,成为最知名的非主流乐队,就像‘音速青年’。”</P>
<P>然而,“地下流行”的经营理想虽然远大而极有现实意义,却难以满足科特的希望;犹为糟糕的是,该公司已经开始显露败相。庞曼和帕维特显然还是书生气太重。他们的管理不善和大手大脚的宣传花费使公司入不敷出。他们还同时想要每周出一张唱片,保持数支乐队同时巡演。当大唱片公司把手伸向西雅图抬高价码时,他们还得随行就市,这使得“地下流行”走到了破产边缘。到1990年夏天,公司的账上只有几百元,还欠着一屁股债。</P>
<P>而更让“地下流行”雪上加霜的,则是传的纷纷扬扬的转让意图。许多人暗中议论,“地下流行”将被哥伦比亚公司或好莱坞公司吞并。一天,当“地下流行”的法律顾问对科特说转让是个好主意时,科特心想,与其让别人替自己选东家,还不如自己选。他们不想要任何中间人。</P>
<P>当时,任何一家独立厂牌都无力承受“涅磐”的转让费,而更重要的是,两支在艺术上无懈可击、名声上白璧无暇的地下乐队“音速青年”和“恐龙二世”(dinosour jr)都刚同大公司签了约,于是,“涅磐”也开始寻找大公司买家了。庞曼和帕维特得知此事,就如当头一棒,痛苦万分。帕维特说:“我的一生中还真没什么事像这事一样伤我的感情。”</P>
<P>“涅磐”开始不给“地下流行”公司打电话,科特的性格决定了他不可能当面告诉一个人,他不想与之再有任何关系。“这是件很难办的事,”他说,“我以前也总是不打招呼就辞退工作,我总是在某天不干了,然后再也不露面。”但帕维特来到了奥林匹亚,试图说服科特再同公司签一份新的、更有利的合约,科特则更加生气,“我心里气不过,因为他干吗突然在那一刻下决心把我当人看,而不像平时我进他的办公室时那样爱搭不理的?”他们长谈了5个小时,但科特决心已定。几天之后,奎斯到了公司,告诉了他们乐队的最后决定。“涅磐”离开了“地下流行”。</P>
<P>但科特还是没能愉快的离开,“我心情极糟,我感到内疚,因为我并不想离开,我知道我们志同道合。我在那一刻觉得自己有点像个恶人。但他们在怎么样也没法让我回心转意了。他们太乱来了。”</P>
<P>1990年8月,“声音花园”的经纪人苏姗·西尔弗(susan silver)介绍科特认识了有名的律师艾伦·明茨(alan mintz),后者曾成功的办理了“简的嗜好”(jane’s addiction)和“信仰破灭”(faith no more)两支乐队的转签事务。消息一传开,各大公司纷至杳来,“伤口”(slash)、“奇魅”(charisma)等公司迫不及待,mca则干脆把乐队接到了洛杉矶,“岛屿”(island)公司也早已盯上了“涅磐”。从东海岸到西海岸,一家又一家公司约他们谈话、吃饭,科特一如既往的默不作声,奎斯则一次又一次的酩酊大醉,每一次都几乎是同庞曼见面时那一幕的重现。不同的是他们现在是走俏的一方。</P>
<P>科特和奎斯飞到了纽约,同“奇魅”和“哥伦比亚”公司商谈。“哥伦比亚”的老总唐尼·艾恩勒(donny ienner)对他们说:“听着,伙计,我可不想让你们瞎耽误功夫,我想把你们变成大明星。”尽管这不是科特的理想,但总比被人当作初生之犊漠不关心要强。但在科特眼中,“哥伦比亚”毕竟还是“控制太严、有点太商业化了。”相比之下,他们更喜欢“奇魅”公司。当他们步入这家公司的谈判室时,电视机里正播放着该公司为欢迎“涅磐”而专门制作的一段录像。</P>
<P>科特他们曾经到过一家大公司,那位大大咧咧的主管从他那硕大无比的大班台后探出身子问道:“你们哥儿几个想干点什么?”科特同样大声嚷道:“我们想成为世界上最他妈牛气的乐队。”没想到那个衣冠楚楚的家伙竟然高声嚷道:“这正是我想听到的!无所事事真没劲!这大楼的每一块砖都没劲透了!嗨,你的主意真牛!”</P>
<P>科特同奎斯收到了一大堆大公司经理的名片之后,又开始惯常的恶作剧。他们窜到一些小酒馆之类的场所,装成大公司的星探,并做出一付对他们的演出感兴趣的样子给那些乱七八糟的小乐队递上名片并说:“给我打电话!”然后扬长而去。于是,那些大公司的经理们不断的接到了一个又一个让他们莫名其妙的电话。</P>
<P>“国会殿”(capitol)公司把科特和奎斯请到了洛杉矶,正当科特觉得那位经理十分可亲时,突然进来了两个家伙对着经理大叫“喂,我们搞到了两张‘湖人’队的球票!”然后他们举杯庆祝起来。看到此情景,科特立即觉得这不是他要签约的公司。当天晚上,他们又同该厂牌的另一家子公司的老板共进晚餐,这位老板颐指气使对侍者说:“给我们上吃的,有什么来什么。”这位老板对科特他们大谈准备花一百万把“涅磐”从“地下流行”买过来。</P>
<P>科特这个天真儿童在好长一段时间之内真的认真考虑起这件事来,他想起了“性手枪”的传奇,他们不就是先签约,搞到一百万然后又毁约吗,他们就这样干了不止一回,而是两把。科特按捺不住的对奎斯说:“我们也可以这样搞——这事可真酷,真够摇滚。”</P>
<P>正是在洛杉矶,“金山”(gold mountian)公司介入了“涅磐”的事务。“金山”这家娱乐经纪公司是由唱片界的老手丹尼·戈德堡(danny goldberg)经营的,他们既是邦尼·瑞特(bonnie raitt)这类流行歌手的经纪人,却也安排着“音速青年”的事务,由于该公司向来认为凡是“音速青年”看中的一切便错不了,他们便积极介入了“涅磐”的事务。戈德堡曾经因为错过了瑟斯顿·摩尔常向他提及的“恐龙二世”而追悔,所以他不想犯同样的错误。当科特和奎斯同戈德堡和该公司另一位重要人物席尔瓦(silva)见面后,发现席尔瓦曾经同“红十字”(red kross)和“畸零之星”(house of freaks)一起干过,如今还同“死肯尼迪”(the dead kennedy)的乐手住在一起;而戈德堡更是早在70年代就当过“莱德·泽普林”的发行人。这些都很对“涅磐”的胃口,他们痛快的答应了由他们充当经纪人。</P>
<P>“金山”公司为乐队提出的两个适于签约的公司是“格芬”(geffen)和“奇魅”;而科特提出的则是“格芬”和“k”公司,他依然在做着扮演“性手枪”那种“摇滚大骗子”的美梦,打算先同一个大公司签约,然后毁约,拿着一百万把乐队的名字改了,再投入“k”公司。此时的他认为一百万美元是一生所能挣到的极限,足以让自己和转投的公司花一辈子了。他根本没想到的是,一年之后,他就要一年挣一百万,又立马把一百万花的精光。</P>
<P>但科特的天真美梦很快就破产了,因为围绕着“涅磐”转悠的精明的大公司极多,他们不太可能让稚嫩的科特钻了空子;而且“涅磐”似乎用不着扮“骗子”,因为各个公司都在竞相出价,他们已经成了俏货。</P>
<P>种种比较之后,“格芬”成了首选。这并不是因为它出价最高,而是因为科特敬重的“音速青年”已经签约“格芬”,而且金·戈登竭力撺掇“涅磐”加入“格芬”的队伍;“金山”公司也热衷此举,因为他们了解“格芬”的实力和决心,“音速青年”在该公司的首张专辑当时就已经售出了25万张,对刚刚起步的非主流入侵而言,这已经是个辉煌的成就。而且在“格芬”公司中,还有专营非主流音乐的两大高手:马克·凯茈(mark kates)和雷·法雷尔(ray farrell),他们在为“格芬”卖命之前,早已在独立音乐界厮混多年,一切门清路熟。</P>
<P>正是这些因素使“涅磐”成了“格芬”旗下的一员。代表公司同乐队签约的正是“音速青年”的管理人加里·格什(gary gersh)。他一直对“涅磐”情有独钟,他从“涅磐”之中听到了“‘何许人’乐队的那种爆发力、简洁性和进取心”。从科特的身上,他更是看到了一个天才歌手的潜质,并深深敬佩他那驾驭乐队的完美无缺的艺术才能。格什在协调乐队同公司的关系上功劳卓著,因为他为人足智多谋,能充分向公司说明乐队的意图,他是公司的忠实雇员,也是乐队称职的知音。</P>
<P>“涅磐”从“格芬”得到的预付款总额为28万7千美元,这笔似乎极其巨大的款项在被抽取了税款、手续费和管理费之后也就不太可观了。但也许是老天可怜见,科特和“涅磐”在合同里并没强调多得预付款,而是写明了一旦专辑达到金唱片销售量,乐队可以提取高额版税。这一销量在当时无人认为可能,因此反而让乐队成员在一年之后成为百万富翁。</P>
<P>“地下流行”公司从转让中得到了7万5千美元,其中一半从“涅磐”的进账中分得;另一个条件据说是从未来的两张专辑中获得2%的分账,而且还争得了下一张唱片封底上加印“地下流行”公司标示的权利。此举让濒临破产的“地下流行”获得了新生,庞曼事后说:“我从没怀疑过,如果我们没达成这个协议,布鲁斯和我如今肯定在刷盘子。”</P>
<P>1991年4月30日,“涅磐”同“格芬”公司举行了一个正式的签约仪式,科特随后给远在阿伯丁的父亲打了一个电话,把一切都告诉了他。他们交谈了一个多小时方说再见,挂了电话之后,唐纳德·库班留下了眼泪。</P>
<P>唐纳德的眼泪多为欣喜而流,科特则还算平静,他心中更多的是困惑,为什么这些大公司会对阿伯丁来的一支并无太大名气的乐队如此看重?静下心来回顾一番之后,他也开始发现,像R.E.M.、“简的嗜好”、“音速青年”这些地下乐队早已经开始打入主流,甚至取得了金唱片和白金唱片的骄人成绩,非主流音乐不仅已成为一种文化现象,而且已经开始为唱片公司赚进了大把钞票,成为一道新的经济景观和投资热门。这是资本主义体制最原始的一种本能,也是市场经济最本质的一种机理,但凡有一处一本万利的金眼,资本便会如同红眼的野兽一般猛扑向前。尤其令人哭笑不得的是,唱片业的资本在殊死的拚杀之中早已不再是原始积累时期的街霸式愣头青,而是发展出了精明而敏锐的眼光,并摸索出了一套趋利避害、扬长避短的有效机制,当他们意识到那些长期霸占着排行榜的千篇一律的无聊偶像已经岌岌可危,而他们自己又没来得及培养出有着深厚潜力和独特个性的新艺人时,他们便像疯狗一样扑向了他们原本没有看上眼的地下乐队和非主流艺人,在资本的眼里,非主流艺术景观本身固然可观,更为可观的还是他们拥有大量忠诚的拥趸;在乐队眼里,这些拥趸代表着深深的情感,而在资本的算盘里,他们则是滚滚的财源。</P>
<P>自然,在资本的王国里,也不乏真诚热爱艺术和创造的开通人士;而且资本毕竟也让许多潦倒的才子免除后顾之忧。如果资本并未能扼杀才子们的创造力和想象力,那更是值得庆幸和欢呼的胜果。许多时候,并不是资本杀了才子,而是才子自己杀了自己,这是市场时代的生硬逻辑,也是才子们在市场时代面临的严峻考验。</P>
女人香99 2005-4-22 21:44
<P>太长了噢</P>
zdgnj 2005-4-24 12:27
<P>大一的时候狂听nirvana,呵呵.灿烂涅磐也读了两遍.书真是不错的.</P>
<P>不知不觉kurt已经11年了.</P>
alanyu 2005-4-24 18:27
新欢:“我觉得就像刚杀了个人。”
<br>
<P>在科特同“地下流行”告别的前后,他也正处在同崔茜告别的过程中。在后续的美国巡演时,科特曾在崔茜生日时给她打过一个电话,告诉她两人可以继续保持关系,但不必再住在一起了。这是崔茜早已料到的结局。他们一段时间来总是争吵不休,科特总想崔茜能够更爱好艺术,可是崔茜每天上下班要开车来回两个小时,她觉得自己没时间“艺术”;崔茜认为自己已经够支持他的了,“他从不做家务,他老是说‘别管了’,我就得说‘我没法不管,我可以一个星期或几天不管,然后我就受不了了。我终归还是得自己清理,因为你不会管的。’”</P>
<P>科特开始不回崔茜的住处。而等他更是变本加厉开始到托碧·韦尔(tobi vail)处过夜时,崔茜就更难得见到他了。</P>
<P>科特并不是摇滚圈内随处可见的那种情种,在“涅磐”的全部巡演过程中,他倒的确同两个女子有过关系,而其中一个就让他受到了教训。那是在纽约期间,再一次聚会上他遇到了一个女孩,他们便在巡演客车上过了夜。第二天一早,他们被一阵阵玻璃破碎声惊醒。科特往窗外一看,发现一个小伙子手持榔头正在高叫“婊子,婊子,我要杀了你!”原来是那女孩的男朋友杀上门来了。科特狼狈不堪的站在玻璃渣中,手足无措,满脸通红。幸好那小伙子并没冲上车来,而是骂骂咧咧的走了。此一事件让本来这方面就不太主动的科特更加心有余悸了。</P>
<P>但托碧就不一样了,她是科特一直想找的那种生气勃勃、极富艺术细胞的女孩,她自己办了一份歌迷杂志,而且正在发起“骚动女孩”运动,此运动旨在通过音乐、报刊等传媒大张旗鼓的宣传女性艺人的才能。正是从托碧那儿,科特开始对女权主义和其他一些政治和社会思想有所了解,这是他人生观念的又一次大丰富,也是他创作和创造的又一源泉,这些思想的影响或许当时并不会显著,但在他以后的艺术和人生之中,它们总会若隐若现,甚至直露峥嵘。</P>
<P>但是,托碧比科特大好几岁,而且科特自己也感到没法同她维持太长时间的爱情关系,他想寻求一种归属感,但在托碧身上,他显然找不到这种感觉。因此他还是同托碧分了手,那些天,他显得失魂落魄,但他不承认那是因为托碧,他觉得是由于自己厌倦了奥林匹亚的生活,他想到西雅图去住,“我知道我早就应该换换地方了……我已经厌倦了老找不到合适的女友的日子,我一辈子都在找,我厌烦了找个我知道只会在一起过几个月的女朋友的日子。我在这方面是个老派人。我一直想找一个能够保持长时间密切关系的女友。”</P>
<P>其实科特大可不必着急,那命中注定将同他一起同甘共苦、荣辱与共的女人在不久的将来便会进入他的生活,他们将一起让世界不得安宁,然后让自己也不得安宁,他们将成为朋克音乐王国的国王与王后,为了自己的尊严和王国的荣耀苦战。直到付出自己的一切。</P>
<P>同公司和女友相比,科特决意告别的更重要的角色是乐队的鼓手,这是一场艰难的告别,因为这尽管不是第一次,却是最重要的一次。</P>
<P>早在美国巡演结束之后,乐队便开始录制《爆炸》EP,这次的制作人是史蒂夫·菲斯克(steve fisk)。史蒂夫在非主流音乐圈里早已大名鼎鼎,因为他是“声音花园”、“叫树”和“偶发新闻”的常年制作人。一年前,他曾看过“涅磐”的演出,他当时看到的是一支神经紧张、经验欠缺的生瓜;尤其令他无法容忍的是,贾森不停的甩动头发,可总是没甩准点儿,让人心里厌烦。对一个看惯了“黑旗”精确而自然的甩动头发的摇滚老手来说,这已经足够令他反感,他在乐队第一首歌没唱完时便佛袖而去。</P>
<P>但是,当帕维特送给他一盘《漂白粉》之后,史蒂夫深为后悔,他开始意识到“涅磐”其实是支不可多的的优秀乐队。</P>
<P>当“涅磐”同史蒂夫在录音室外相见时,正是查德的怪鼓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乐队里最小的家伙却有一套美国西北部最大、最傻的鼓。”但史蒂夫没能料到的是,《爆炸》EP将是这套鼓最后一次在“涅磐”的唱片中响起。</P>
<P>当时,“涅磐”的设备也就是这套鼓还算保持原样,奎斯的贝司已经在地上摔过无数次,两只拾音器则一只完全砸烂,一只勉强能用;科特的吉他则随便怎么调都调不出他想要的声音。史蒂夫挖苦说,“他们想要排行榜前10名的那种鼓声,意思是说那种声音极响的鼓声。他们知道自己不是在做排行榜前10名,但他们喜欢那种让人刺激的调调。”</P>
<P>《爆炸》EP除了来自《漂白粉》专辑的标题歌曲和《情话》外,还包括后来收入《乱伦灭绝者》的《污点》(stain)和《谁是儿子》(been a son)。此刻的科特和奎斯已经开始对查德的鼓声不满,认为他的鼓声不够劲。但真正的危机还是出现在1990年夏天,当时乐队正准备录制第二张专辑(后来则成了同大公司讨价还价时的样带),担任制作人的是已经在非主流音乐界赫赫有名的布奇 ·维格(butch vig),此人善于制作生猛之声,而且人品极好,收费低廉。他当时已经成功的为“碎瓜”(samashing pumpkins)、“绝杀者”(killdozer)、“液体”(fluid)和“泰德”等乐队制作过专辑(后来更为“音速青年”、L7等乐队增色许多)。让科特他们深感亲切的是,布奇同样来自威斯康辛州的乡下小镇,尽管他是电影学院的毕业生。</P>
<P>向布奇介绍“涅磐”的是庞曼,他的话让布奇印象深刻,他说:“这几个哥们儿会比‘披头士’更棒!”</P>
<P>布奇所见到的科特不爱说话,乐队的意图基本上是由奎斯来阐明,期大意是想来得深重、生猛一点。敏感的布奇很快便发现科特同查德之间略有不合,查德总是达不到科特提出的要求。但布奇则显然是此行高手,并正好符合科特的理想。因为科特此次要录的《波莉》(polly)和《锂》等即将收入《没事儿》(nevermind)专辑的制作,都是科特新的艺术方向的表露,那是他心中旋律化一面的挣扎,而不再有《剪纸》和《筛选》那样单纯狂重的歌曲。</P>
<P>布奇正好也是个自称“流行虫”的人,他尽管知道在地下音乐圈内公开承认对旋律和动听的喜好会与某些人关于地下音乐必须晦涩难懂的观念相抵触,但他依然坚持自己的独特信念,而这正好同科特朦胧的本能一拍即合。科特极为兴奋,“我终于走到了这一步,把流行音乐同我们的沉重一面用正确的方式加以结合,他的确结合的很成功……每个人都说那的确不错。”</P>
<P>由于不再像录《漂白粉》那样匆匆忙忙,科特便愈来愈认真的琢磨修改作品,并且对制作效果有所讲究,这就直接导致了对查德鼓声的不满和纠正。在《漂白粉》期间,科特其实也有不满意的时候,但在当时的条件和时间限制下,他只能听之任之;而如今,他越来越不愿意容忍那显然脱节的鼓声。</P>
<P>同时,查德也是一位会弹吉他、贝司,会拉小提琴的乐手。他也曾创作了一些歌要让乐队演唱,“我想更多的介入乐队,并且取得一种举足轻重的感觉,我喜欢在乐队里打鼓,可是我还想更吃重一些。”然而,尽管他的音乐爱好同科特和奎斯极为一致,都喜欢过“披头士”、“即兴聚会”、“傻冒冲浪手”之类,但他的作品全都是那种带有牧歌色彩和艺术摇滚风格的歌曲,科特认为那是些蠢的“小精灵”音乐,“涅磐”或许是要接受些新东西,但查德的创作显然不适合乐队的演奏,如同科特所说,“你会有点起鸡皮疙瘩,因为那种音乐太傻乎乎的了。它就是不好,没什么可说的。这是很糟糕,因为他感到自己不是乐队的组成部分,因为他没能真的有所创造。”</P>
<P>对查德而言,那则长期流传于摇滚界的笑话必定让他感同身受,这则小幽默是这样的:“问:鼓手被乐队开除之前说的最后一句话是什么?答:哥几个,我写了几首歌,让咱们来练练吧。”</P>
<P>科特一直认为查德这个人不错,但他们始终没能心有默契,其情形同贾森毫无二致,用科特的话来说,“我总想来点朋克摇滚之类的事,我有一种严重的‘约翰尼·罗顿’(johnny rotten,“性手枪”主唱)情结。”而查德的观念就如同他的音乐一样,带有他生长之处班不里奇岛的特点,顶多达到一种准嬉皮的程度,离朋克的愤世嫉俗和悲观失望还有一段行程。因此,他们两人之间在精神状态上总是显得格格不入。科特总是直言不讳的指出别人的缺点,查德对此难以容忍,尽管科特自知这并非优点,但他总是难以自制,如此一来,查德便同科特日渐离心,因为科特所攻击的许多人和事,恰恰是查德可能看重的。他们尽管很少为此发生公开冲突,但早已对一切心知肚明。</P>
<P>由于科特自小打鼓,后来也当过鼓手,他自然会对鼓声吹毛求疵,这一方面使他更瞧不起查德的鼓技,另一方面也加深了二人的矛盾,科特说查德“老是打错拍子,而且也不是个强有力的鼓手”,但他毕竟比乐队用过的其他鼓手强点,所以科特总是鼓励查德去多学几手,让自己能有所改进。</P>
<P>科特和奎斯不满的另一点是查德似乎老是体力不济,他在演出时很快便疲惫不堪,然后出错的地方越来越多;一旦有休息的机会,查德似乎歇起来就没完,奎斯回忆说“有时候正当来劲的时候,他却像消失了,一点鼓声也听不见。我记得我同科特两人大眼瞪小眼,心说,这都他妈怎么回事呀!”</P>
<P>科特则把乐队有时候会把一切都砸的稀巴烂也归咎于查德,“我对查德气的要命,所以跳到了他的鼓架上,把吉他砸个粉碎。”</P>
<P>日复一日,科特再也无法容忍查德,查德也日渐消沉。终于,科特和奎斯决定让查德离队。他们俩怀着一种难受和紧张并具的心情,到班不里奇岛上查德的家中告诉他这一决定。在整个过程中,基本上是由奎斯说话,然后他们拥抱告别。科特说,“我觉得就像刚杀了个人。”</P>
<P>同贾森一样,查德坚持是自己主动退出了乐队,“我从未感到我全身心的处于乐队之中,我感到我仅仅是个打鼓的,我想他们干吗不干脆弄一台鼓机——把它随身带上,然后调校好,这不就可以干他们想干的一切了吗?”</P>
<P>分手的时候尽管不能说是皆大欢喜,却也没有什么离仇别恨。查德后来说,“即使到现在,我也没什么可后悔的……我可以留下的,可我没留,但同他们在一起时还是很愉快。”</P>
<P>科特则不无羡慕的说:“我其实挺喜欢他的,因为他对自己的一切真的很满足,他似乎是个真正快乐的人,而且一直快乐。”旁观的帕维特则说,“我有时候觉得有点对不起查德,……我认为他们不怎么尊重他。”</P>
<P>不管怎么说,科特和查德可以自走自路了,查德后来去了“火蚁”(fire ants)乐队,但他的名字永远保留在了《漂白粉》和《乱伦灭绝者》之中。</P>
<P>查德离队后,“涅磐”为了能够完成同“音速青年”一起在美国西海岸的巡演,只得又找来了戴尔·科洛夫。戴尔同意参加,但提出了一个条件,就是不能跳到他的鼓上去。科特和奎斯答应了他的条件,在这场巡演之中不仅没有跳上鼓架,甚至连一把吉他也没砸,因为戴尔说过,吉他也有灵魂。</P>
<P>巡演结束后,临时充任鼓手的是“蜜浆”乐队的鼓手丹·彼德斯(dan peters),“蜜浆”因为吉他手史蒂夫·透那(steve turner)决定要上学而暂告停顿,彼德斯便自告奋勇来到了试过许多鼓手都不满意的“涅磐”。由此,“涅磐”也开始在彼德斯那间位于西雅图南城的被称为“德国船”的真正的邋遢排练室操练了。彼德斯的这间大屋曾经是从“叫树”、“泰德”到“七年悍妇”(seven years bitch)等极多非主流乐队的温床,如果要寻找“邋遢乐”的诞生之地,那就非此处莫属。科特的鼓声标准向来是猛准狠,彼德斯猛劲十足,但他的鼓太小,所以在排练时,总能听到科特在大叫“我听不到大鼓,我听不到大鼓!”情急之下,科特给彼德斯带来了一套新鼓,但彼德斯并没有太当回事,他只取了一只鼓来用。但科特显然很当回事,他想要的是那套大鼓的巨响。</P>
<P>1990年9月22日,彼德斯随同“涅磐”与“讨厌鬼”一起在西雅图国际赛车场举行了一场演出,这场有1500人出席的演出是“涅磐”当时的最大型演出,他们在台上唱了几首布奇制作的小样中的新歌,当天的舞台上没有保安,所以观众不断的爬上跳下,现场一片欢腾。</P>
<P>在当天的观众中,便有一个名叫戴夫·格罗尔(dave grohl)的人。</P>
<P>戴夫1969年1月14日生于俄亥俄州的沃伦,随后同当记者的父亲和教中学英语的母亲一起四处搬迁。同科特和奎斯相似的是,戴夫的父母在他六岁时便告离异。他随母亲一起住在华盛顿特区。戴夫从小喜欢音乐,12岁起便潜心钻研吉他,并写下了关于自己朋友和小狗的歌。同科特一样,当他接触到朋克音乐时,便不仅成为《极度摇滚》的忠实读者,而且决定要自己朋克一把了。高中时,他组建了一支自己的朋克乐队,名曰“迷糊宝贝”(freak baby)。当他发现自己乐队的鼓手技术太糙时,便自己坐到了鼓架后面苦练鼓技,即使回到家中,他也要用椅子、书本和床拼成鼓架,随着dri、“棒脑袋”(bad brain)这类硬核乐队的音乐洗练鼓技。后来他把乐队的贝司手赶走,让原来的鼓手去弹贝司,自己坐到了鼓架前,开玩快节奏的硬核摇滚,后来他们的节奏快的连乐队的名走都改成了“快”(fast)。</P>
<P>但戴夫最欣赏的鼓手还是“莱德·泽普林”的约翰·伯纳姆(john bonham),“我像发疯一样的扒他的带子,然后自己拚出《克什米尔》(kashmir)中那种令人叫绝的奇异鼓声,它就像是打开了百万扇新的大门。”戴夫慢慢的摸索出了一套自己的鼓风,“你可以从别的一些鼓手,比如‘棒脑袋’的鼓手、约翰·伯纳姆还有‘退化’(devo)的鼓手那儿拿来一些碎片,然后把它们拼成一种巨大的躁响,那就是我——一个头号扒带高手!”在戴夫的手臂和手腕上,刺了好几个代表伯纳姆的三圈连环,后来,他又在边上加上了一个“黑旗”乐队的标记。</P>
<P>戴夫一直喜欢当地一个名叫“狂喊”(scream)的乐队,16岁时,当他得知“狂喊”需要一名新鼓手时,便自称19岁而毛遂自荐,几经努力之后终被接纳,于是,他同科特一样从高中退了学。</P>
<P>在科特和戴夫身上有许多的共同之处,多年以后,当他们的母亲相见时,发现他们的儿子实在有太多相似的经历。“他们就像一对不知怎么被分开的双胞胎。”戴夫对此不以为然,但他清楚的记得上科特家时,看到科特儿时在墙上画的上面有个巨大问号的脑袋时,心里一阵紧缩,因为他在当年也画过一个几乎一模一样的图案。“当我看到那图案的时候,我想那真是件怪事。我们俩还都是彻头彻尾的邋遢鬼。”</P>
<P>同科特和奎斯都相似的,则是戴夫也是“讨厌鬼”的忠实歌迷。他们三人的第一次相见便是在“讨厌鬼”旧金山演唱会的后台。当时“涅磐”同“音速青年”的巡演也正好在同一个城市举行。三人之间只是打了个照面。当时因科特等人听说,有一支叫“狂喊”的好乐队正在当地演出,于是他们相约前往,并当场被戴夫的鼓声镇住。奎斯心说,“天啊,真是个了不起的鼓手,他要是在我们乐队多好。”</P>
<P>戴夫在“狂喊”中曾参加录制了三张唱片,进行了好几次美国及欧洲巡演。正是在这次演出后不久,乐队的贝司手因为感情问题退出了巡演,在洛杉矶囊中羞涩、进退不得的戴夫给他的好友,“讨厌鬼”的奥斯本打了电话求援,奥斯本知道科特和奎斯正为鼓手之事急得焦头烂额,便让戴夫马上同奎斯联系,在短暂的发问之后,奎斯让戴夫立即到西雅图。</P>
<P>戴夫略知“涅磐”之名,他知道他们有点像“讨厌鬼”,这对他便已足矣。戴夫把鼓架拆掉装进了一只奇大无比的箱子,用另一只大袋装上自己的全部家当,义无反顾的飞到了西雅图,科特和奎斯都来机场接他,在车上,为了打破难堪的沉默,戴夫递了一只苹果给科特,科特却说,“谢谢,我不要,那会让我牙齿出血的。”这两个极为相似的人,在最初的相处似乎并不融洽。在头一天,戴夫也曾同科特通过电话,他提到自己曾在奥林匹亚的演出后参加过一次聚会,提到有个哭丧着脸的小妞唱一些狗屁不如的臭歌,有什么“男孩,男孩真坏,死吧”之类的,科特听后说道:“哦,是的,那是我女友托碧。”弄得戴夫无地自容。</P>
<P>西雅图赛车场那场演出正是在戴夫抵达的当晚举行的。戴夫被这场演出的规模震的目瞪口呆,等他再看到歌迷的种种热情举动和两千件“涅磐”体恤被一抢而空时,他对乐队的号召力已经无话可说。他不知道的是,在西雅图,非主流音乐已经成为了一股不容忽视的力量,它正在改写摇滚乐的历史。</P>
alanyu 2005-5-1 19:07
由于“讨厌鬼”演出在先,等“涅磐”出场时,戴夫已经精疲力竭了,但他还是看出彼德斯显然不是“涅磐”所需要的那种鼓手。彼德斯当天不可谓不卖力,但“涅磐”需要的是伯纳姆式的即重又狠又准的鼓手,彼德斯并不完全适合此一标准,他很狠很响,但缺乏内在的沉重感。
<br>
<P>演出的第二天,科特、奎斯和彼德斯接受了英国《声响》周刊的封面特稿专访。由于还不知道戴夫究竟是否合适,科特和奎斯都没提及换鼓手的事。几天之后,戴夫来到“德国船”参加排练,刚上手两分钟,科特和奎斯便知道他们踏破铁鞋所寻觅的伙伴已在眼前。</P>
<P>奎斯叹服:“他是个够狠的鼓手,很有力度,他非常机灵,非常热切,非常有活力。他真摇滚。”</P>
<P>同科特那急切而张力十足的吉他和奎斯那沉着而醉意酩酊的贝司相般配,戴夫那时而如滚雷时而如冲床的鼓声的确让“涅磐”开始充满真正的朋克活力。而这恰恰是科特一直在寻找的风格,让科特额外惊喜的是,戴夫的嗓子居然也相当不错,这让他们在现场演出时终于可以出点和声了。</P>
<P>科特尽管对彼德斯印象也不错,但他更“不想错过我们梦想中的鼓手,那就是戴夫。他是我们近两年来一直梦想的鼓手。他是个锤子,一个大锤子。”</P>
<P>科特给彼德斯打了电话,彼德斯还以为他要谈去英国巡演的事情,科特说:“啊,哟,对了,噢、对了……我们另外有了个鼓手。”彼德斯自称一点也没有乞求留下之意,“戴夫比我更适合他们,事实如此。对我来说,这比什么都重要。”彼德斯先是到“叫树”呆了一阵子,当“蜜浆”于1992年重组时,他又回到了这个被他认为是美国最杰出的乐队之一的老窝中。他唯一耿耿于怀的是“涅磐”后来“出了一张统统全毙的专辑,我特想我还在其中出力。”</P>
<P>而戴夫所在的“狂喊”终告解散,但1993年该乐队的重组巡演中,他曾重回队中。</P>
<P>戴夫先是同奎斯一起住在塔科马,一个月以后,他搬到了奥林匹亚与科特同住。即使在科特这个邋遢鬼眼中,那也是他住过的“最像肮脏猪窝的地方”,其脏乱可想而知。他们俩百无聊赖时干的最多的就是用气枪对着街对面彩票大厦的窗户射击,看谁打得准。他们俩也常常坐在屋里一言不发的看书,或是瞪着墙发呆,顶多是出去看一场90美分的电影。他们俩人很少说话,而最常见的对话便是“你饿吗?”“饿。”</P>
<P>但在朋友们眼中,科特不再像以前那样忧郁了,斯利姆·穆恩说,“科特好像从他的壳里出来了,他好像比以前要快活点了。”多数时候,他们过的是昼夜颠倒的生活。因为排练都在晚上进行,早晨6点他们入睡,经常到下午才起床。而在晚上驱车去奎斯处排练时,车内也常常寂静无声,终于,在沉寂了好几个星期之后,科特在回奥林匹亚的车上突然对戴夫说:“其实,我不是老这样的。”他随后又陷入了沉默。戴夫说了声,“噢,真酷。”但他心里想,“噢,谢天谢地!”</P>
<P>在长达四、五个月的时间里,他们坚持每天晚上从10点排练到半夜1点,配合日渐默契,近乎随心所欲。他们总是以20分钟海阔天空的即兴配合开始每天的排练,试验各种怪声奇效,随后从中发展出无数首歌,但其中绝大多数都被忘得一干二净,连顺手录下的磁带最后也不知所踪。这样消失的歌可能有三四十首之多。</P>
<P>戴夫参加的第一场“涅磐”演出是在奥林匹亚“北岸冲浪俱乐部”举行的,门票一天之内便告售罄。这是一场狂热之极的演出,戴夫由于过于卖力而当场打断了一根鼓簧,科特立即拎起那只鼓向观众炫耀,让他们瞧瞧“涅磐”的新鼓手可不是等闲之辈。</P>
<P>随后,他们同L7乐队一起进行了欧洲巡演。此次巡演已不同上回,每场演出观众都不少于一千人,而英国所有重要的音乐媒介都对巡演作了报道。科特半开玩笑似的对《声响》杂志说:“我不想干其他任何工作,我没法同别人相处,也许我是该试着在干点别的。我一生的梦想就是当个大摇滚明星——趁着能干就赶紧干吧。”他也半真半假的提到乐队会有一些更为流行化的作品,“我们寻思着也能上上电台,也能多捞几个钱花花。”</P>
<P>至少有一个人预感到科特的话并非全是开玩笑,此人便是“涅磐”在英国的发行人安东·布鲁克斯(anton brooks)。当他听到科特故意说他们的专辑会成为排行榜头10名时,他认为科特的表情已经表明他是在说真的,他自己已经预感到了这一点。</P>
<P>但在巡演完成回到美国后的那个冬天,却是他们一段极为难熬的日子,科特变得十分爱睡觉,就像得了嗜睡症一样。他总是穿着一件睡衣呆在屋子里,他自己解释说,“我总睡觉是为了止痛,我睡着的时候,胃就不疼了。然后我又醒了,诅咒自己怎么还活着。”“我就是喜欢睡觉,我发觉自己凡是吃饱喝足或是无聊的时候就想睡觉,如果我不想应酬却又处在一个需要应酬的环境里,比如在后台或者是在巡演时,我就一整天睡觉。我宁愿一直昏睡,然后及时醒来,晕晕乎乎的到台上演出,然后再回到自己的小世界,而不愿去面对一切……我觉得我的话已经说的差不多了,我不想在多说什么。人们每天从说话或是议论那些空洞事物中得到的那种简单的快乐在我看来非常无聊,所以我情愿一睡了之。”</P>
<P>在又脏又小的屋子中呆着或是昏睡,使科特的情绪越来越糟,而让一切雪上加霜的是,他们尽管已同“格芬”签约,现钱却总是到不了手,所以他们依然极为穷困,到了山穷水尽之时,科特和戴夫不得不把电视机和音响都送进了当铺,换来救急的钱买来几个热狗裹腹。科特自嘲道:“同一个身价亿万的大公司签了约却又整个儿的穷困潦倒,也算是件了得之事。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排练,这是唯一救了我们的东西。”</P>
<P>但科特毕竟不是个意志特别坚强的人。他干了一件一生中最大的傻事之一:沾上了真正的“飞”药。科特倒是坦白的把一切都告诉了奎斯和戴夫,他们俩都焦急万分,奎斯一直是个酒鬼,戴夫也曾在中学时吸过大麻,但他们都明白,“飞”药可不是用胡闹为理由就可以遮掩过去的,它是一个娇艳妖娆的毒妇,它是一个景色迷人的悬崖,它是一场布满鲜花的陷阱,它是死亡和毁灭的象征。</P>
<P>因此,当奎斯从科特打来的电话里得知这一事件时,他极为生气的挂断了电话,但随后,他又同谢莉打回了电话,他告诉科特,他们都很爱他,希望他不要沾上那种东西。戴夫则毫不客气的告诉科特,这是在玩火自焚,他不愿科特再碰那种狗屎玩艺。此后,科特有所收敛,也从不敢在奎斯和戴夫面前提及此类事。</P>
<P>也正是在这段时间,科特又同崔茜有了来往。一天晚上,他们俩驾车去看托碧的演出,半道上,科特一直迷迷糊糊,打盹不已,很快便进入梦乡。但崔茜心里明白,他从来没有那么快就入睡过。当他们看完演出到另一个聚会时,科特让崔茜先把车开到他住的地方,说他想上厕所,崔茜也随着他进了屋。大约15分钟后,她听到洗手间传来了一声巨响,急忙冲了进去,只见科特一只袖子卷着倒在马桶上。崔茜手忙脚乱的扶起他,却见他马上又迷糊起来,然后一阵狂笑。崔茜大叫:“科特,瞧你干的狗屁事儿!”科特反问:“你怎么知道我干什么?”崔茜毫不留情的揭露道:“你看看自己,科特,你挽起了袖子,水池上还有挑羹,你倒在马桶上,地板上还有漂白粉。你还什么都没来得及藏,你要不是用来洗针头,还弄桶漂白粉干吗?”科特只好低头不语。</P>
<P>事实上,不仅是崔茜一个人对科特大发其火,即使在美国这样一个头号吸毒大国,吸毒也并非光彩之事,许多“剧”毒更是让绝大多人谈虎色变。科特在奥林匹亚数年,一直将这类剧毒视为畏途,而终其一生,他也自称自己只是“浅尝辄止”,但他毕竟迈出了这危险的一步。他的艺术在摇滚史上无疑是跨时代的,但他的人生道路却在关键时刻同他所属的摇滚乐老套悄然重合,因为他走出这危险一步的动机,决不能仅仅用烦闷与胃痛来敷衍,那是从“滚石”的恶少基思·理查斯(keith richards)和朋克老顽童伊吉·波普一直延续到西雅图音乐圈的所谓的摇滚传统(这种由误解而产生的传统是如此的强大,连中国的某些刚会弹三个和弦的长发青年,也装模作样德强调“飞”是创作的前提),它的本质是将一种因时代和观念的限制而产生的过激反抗形式变成了逃避和享受的借口。同许多“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的摇滚少年一样,科特视基思·理查斯的生涯为“有种魅力”,而伊基·波普更是他的“绝对偶像”,科特自然会以此来减轻心理压力。但不管怎么说,科特为此举已付出并将要付出极大的代价,当他有一天因胃痛而蜷缩在后台却被人们说成是犯瘾时,他会委屈的想要痛哭一场;当有一天传媒关注他犯禁与否甚于关注他的艺术杰出与否时,他会愤怒的拍案而起。也许只有到了那时,他才会被迫思考,一个纯粹的朋克,尽管会有许多的叛逆之举,但沾上“飞”药,恐怕只会成为艺术的累赘。也许他永远没有这样想过,但他的一生中,因“飞”药而引起的烦恼和痛苦会远远大于它带来的短暂快感。这或许是有违朋克精神的计算,但我们或许可以断言,“飞”药,同艺术的精神无关,同摇滚的实质无关,同朋克的反抗无关,因为它已经是所有领域(在美国,尤为医药界为最)无所追求或只求快感的人的借口,更是无数种杀人越货方式的理由。当摇滚和朋克的魅力尚不足以占有一个朋克摇滚乐手的全部生命冲动以帮助他抵御来自艺术之外的某种蛊魅,我们即使无法说他是背叛,也起码可以表达某种失望,或许更确切的说,是一种惋惜。</P>
alanyu 2005-5-1 19:10
第七章 关于一个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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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bout a girl</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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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一个顶顶平庸的人可以成为一场沼泽毒罂粟般热烈、狂放而美丽的爱情对象;一个君子也能成为一次放荡不羁的情爱的触媒,一个絮絮叨叨的疯子没准能使某人头脑中出现一曲温柔淳美的牧歌。因此,任何一场恋爱的价值与质量纯粹取决于恋爱者本身。 </P>
<P>——卡森·麦卡勒斯(carson mccullers):</P>
<P>《伤心咖啡馆之歌》(the ballad of sade cafe)</P>
<P>and romeo wanted juliette.and juliette wanted romeo.romeo rodriguez squres his shoulders and cures.jesus runs a comb through his black pony-tail.he's thinking of his lonely room the sink that by his bed give off a stink.</P>
<P>——lou reed“romeo and juliette”</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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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真情:“她就像是一块引发种种趣事的磁铁。”</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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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涅磐”正式同“格芬”签约之后,乐队来到了洛杉矶,准备录制新专辑。他们下榻于橡木大厦,正是在这儿,科特遇到了那个和他痴缠爱恨、相伴残生的女人——柯妮·拉夫(courtney love)。</P>
<P>柯妮于1965年7月9日出生在旧金山,原名拉夫·米歇尔·哈里森(love michelle harrison)。其父汉克·哈里森(hank hprrison)同“感恩而死”(the greateful dead)有过些关系,也写过一本该乐队的传记。拉夫3岁时,汉克同她的妈妈琳达·卡罗尔(linda carroll)离婚(又是离婚!),拉夫随母亲过。琳达把女儿的名字改成了柯妮·米歇尔·哈里森。在又离了一次婚之后,琳达又同第三任丈夫戴维·曼尼(david mantly)结了婚。当时,柯妮年仅7岁,而她家中的情景剧则如同嬉皮士电影的片场,四处是长发披肩、赤身裸体的嬉皮青年追逐打闹,激昂喧哗。这一切使得柯妮成了学校中的小嬉皮,不断的被一所又一所小学扫地出门。当琳达和戴维心血来潮,决定到新西兰去办一所牧场时,柯妮被留在了俄勒冈州尤金城她妈妈的朋友家。到小学三年级时,柯妮已经在数不清的学校上过学,也成为过无数心理医生的治疗对象,而她则更已变本加厉,学会了在商店里顺手牵羊。用她后来的说法是,她当时觉得“偷偷摸摸的亚文化更酷,比疯疯癫癫的亚文化要酷。”她也同科特一样没什么朋友可言,“那时候喜欢我的人都是些大男人:男老师、男校长、男医生,男孩们都讨厌我。”</P>
<P>1973年,总是同看护人家里的孩子打架的柯妮被送到了新西兰父母处。母亲把她送到了一个保姆家,那保姆家大量的藏书让柯妮循规蹈矩了一年光景,并成了一个同龄人中的“饱学之士”。随后,她又被送回美国。在来回折腾好几趟之后,她在上初中时又被送到了俄勒冈的尤金城。正是在这儿,她被学校里那帮流里流气的疯丫头迷住了。她当时已经是个摇滚迷。她总是一付新西兰式打扮,在裤脚上缀上点格子呢,还梳上个半像戴维·鲍伊(david bowie)式的发型,这使她在学校里成了个有名的半疯和好斗分子。“我就像个老太太——没有奶子、没有例假、没有青春期,所以就老被人欺负,而我也意识到如果我做出一付要杀人的样子,我也可以打过别人。我也开始在林荫道旁瞎逛,看到那些雏妓们乱跑时也跟着跑。”“我曾想当个野孩子,就因为他们坏。”正是在此前后,她自作主张把名字改成了柯妮·拉夫。</P>
<P>在接下来的四年里,柯妮“想尽办法被人逮住,结果真被人逮住,比如在商店小偷小摸时。”13岁时,柯妮终于被送到了少年教养院。恰恰是在教养院里,一位刚从英国回来的实习医生对她说,“你应该加入到这种事里来,这才是真正的你”,说着送给她三盘磁带,分别是“冒牌货”(pretender)、“挤压”(spueeze)的同名专辑和“性手枪”的《别管那话儿,性手枪在此》(never mind the ballocks here is sex pistols)。这几盘磁带使柯妮从此下定决心要成为摇滚明星。以后,在最烦闷的日子里,帕蒂·史密斯(patti smith)更是成了她最大的安慰和灵魂的救赎,朋克成了她心灵的支柱。</P>
<P>柯妮终于从教养院获得自由之后,就搬到了波特兰,并终于有了一套自己的屋子。她开始穿军用雨衣,并且四处寻找另一类朋友——一种与她以前在大街上四处溜达的野孩子朋友们迥然相异的朋克朋友。</P>
<P>但是,她最终还是没能躲过她自己形容的“内在淫邪”的召唤,在十七、八岁左右,正是在这种“内在淫邪”的召唤之下,她开始了浪迹天涯的十年狂荡,在这10年中,她曾在日本和台湾当过脱衣舞娘;她也到过英国,同后朋克的名星朱利安·寇普(julian cope)及“回声和兔人”(echo and the bunnyman)的成员打得火热;她也曾在波特兰等地组建和重组了“宝贝娃娃”(suger baby doll)乐队,在明尼阿波尼斯组建了“玩具国宝贝”(babes in toyland)乐队,还在“信仰破灭”乐队当过歌手;在阿列克斯·考科斯(alex cox)的著名朋克电影《舍德与南希》(sid and nancy,描写“性手枪”成员舍德及其女友传奇而悲惨的故事)中扮演了南希,后来还在同一导演充满后朋克色彩的《挺进地狱》(straight to hell)里扮演了角色。1989年柯妮在洛杉矶的音乐杂志上刊登了一则广告,准备组建一个新乐队,当时埃里克·厄兰德森(eric erlandson)马上给她去了电话,但她两个星期没有回音,然后,她突然在凌晨三点给他去了电话并没完没了的说个不停。“洞穴”(hole)乐队随后终告诞生,柯妮也因其音乐才华而在地下音乐界获得越来越响的名气。而她那满头生辉的金发、完美无缺的褐眼红唇同她一贯我行我素的作风更是让这种名头四下飞播。</P>
<P>柯妮早在1989年便在波特兰的一家俱乐部看过“涅磐”的演出。那天的演出结束后,科特照例分开人群,走到台下休息,他正好一屁股坐在了柯妮旁边,并拿起她的啤酒瓶给自己倒了一杯,还使劲瞄了她一眼,柯妮也同样给了他一个媚眼。科特回忆说:“我觉得她挺像南希的,她那样整个儿一个朋克妞,我没觉得她对我有多大魅力,只是想晚上能跟她练一把。可她后来走了。”在她走之前,科特同她聊了一会儿,还送了她几张自己做的“涅磐”不干胶标识,上面有他的布猴子“金金”的画像。柯妮后来把这些不干胶扔进了行李箱,她并不是特喜欢“涅磐”,但她对科特却有了一点好感。</P>
<P>也许是命中有缘,柯妮后来又同“涅磐”混在了一起。1990年12月间,柯妮通过戴夫从前的女友而同戴夫成了好朋友,他们俩一度关系极为密切。戴夫对柯妮的精明和敏感印象深刻。当柯妮告诉戴夫她对科特颇有好感时,戴夫告诉她,科特也挺喜欢她的。柯妮对此半信半疑。但她还是托戴夫送了一个心型盒子给科特,内中装有一个小海贝、一个松果、一只小茶杯和一个小小布娃娃,柯妮下定决心,如果科特毫无反应,她一辈子都不会再打扰科特。</P>
<P>后来当有人问及柯妮为什么会喜欢上科特时,柯妮竟然露出了少有的羞涩之意,而且变得结结巴巴起来,“我也不知道。我觉得挺不好意思的。我就是觉得他真的挺好看的。他真的很酷,他有一双非常漂亮的手。他真的很漂亮,我解释不清。”</P>
<P>柯妮和科特1991年5月于橡木大厦才得以再次相遇,俩人几乎是马上互感到了强烈的吸引力,柯妮用来表达其感情的方式是照着科特的肚子来上一拳,科特也如法炮制,然后俩人欢呼雀跃,互相扭在一起。过了一会儿,柯妮占了上风,踢了科特一脚后扬长而去。柯妮自嘲说,“那是不健全人士的交换仪式。”</P>
<P>其实,柯妮的“洞穴”即将推出首张专辑《内秀》(pretty on the inside),而这张勇敢直面孤独、恐惧、两性争端、心灵创伤等诸多心理阴暗面的专辑和柯妮大大咧咧、满不在乎劲正成为诸多媒体关注的中心。因此,尽管当时(尤其是如今)有许多人认为柯妮是看中了科特这棵未来的摇钱树,但柯妮当时的确不太可能有如此先见之明,她当时认为科特顶多能混个非主流音乐圈里拔尖的人,而“我认为我会比科特有名得多,这对我来说再清楚不过了。”</P>
<P>柯妮在洛杉矶的住地正好离橡木大厦不远,所以她经常过来转一转。奎斯对她不怎么感冒,觉得她是个大嘴婆,但科特显然不这么想,他同柯妮混的越来越熟,相互都觉得极对胃口,然后同她定约会,到了约会时间却又不去,还摘下电话筒让他没法打电话过来,用科特的话来说,他这是“拿不定主意是不是真同她把关系发展到顶点。”然而,他也承认他已经迷上了她。“她就像一付毒药,因为我刚从一场不想进入的感情关系中解脱出来,我已经决定独身几个月,我必须如此。可我知道我已经很爱柯妮,要想几个月都不同她在一起实在太过艰难。”但科特依然硬下心来,把全部的心思都放在了新专辑的创作和制作上。</P>
<P>数月之后,“涅磐”应邀到英国参加了雷丁音乐节(reading festival),柯妮也同乐队前去参加了。戴夫·马基(dave markey)拍摄的关于此次音乐节的纪录片《1991:朋克突围之年》(1991:the year that punk broke)中,拍下了金·戈登和柯妮等人在后台谈论科特的情景,只见柯妮径直走到镜头前说:“科特·库班让我心跳停顿,这个混蛋。”她把自己的委屈和愤懑表达的淋漓尽致。</P>
<P>随后,柯妮、“蜜浆”的马克·阿姆(mark arm)和已经归队的丹·彼德斯,还有科特自己和《乐人》杂志的一位记者在后台胡闹起来,彼德斯扔出了一只油桶,可它突然破了,桶里的油洒了柯妮一头一脸。她流着眼泪跑了出去,因为这让她想起了在学校里那种屈辱的时刻。当天晚上,当他们在一起观看伊基·波普的演出时,科特在柯妮的耳边悄悄的说,“我要是你的中学同学我就不会欺负你的。”这让柯妮暗自心惊,因为她并没有表露自己心里的感觉,她后来说,“他就像有一种超感觉能力那类的东西。”</P>
<P>在伦敦时,科特曾对柯妮夸口说,“我马上就能成为摇滚明星了。”柯妮说:“你成不了。”科特更来劲的说:“我成得了。我会成为大摇滚明星,我会去买个古董——给我的老婆买个真正贵重的古董。”当天晚上,科特带着两个行为放荡的英国女孩回到了住处,柯妮冲着他大叫道:“我但愿你挨操!”可事实上,科特未如她愿。</P>
<P>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此一事件,柯妮渐渐同“碎瓜”的比利·科根(billy corgan)打得火热,而科特也因忙于新专辑的宣传而无暇同柯妮厮混。但在随后的美国巡演中,当科特在阿森斯“40瓦”俱乐部的演出结束几天之后,柯妮却从该俱乐部的一位老板那里听到,科特曾没完没了的说起她。她不敢相信这是真的,于是打了电话给戴夫,当话说的差不多后,她让戴夫叫来了科特。如是几天之后,他们俩谈的越来越投机,柯妮干脆免了叫戴夫先接电话的那道手续,成天同科特侃个没完。当乐队在芝加哥演出时,科特来参加了演出后的聚会,她同科特的感情在长期的压抑之后终于再也按捺不住的爆发了。他们俩竟然在众目睽睽之下做出了种种亲昵之举,而四周围上了一圈人或起哄或祝福或嘲笑。事实上,这也是他们俩第一次接吻,这在行为不羁的摇滚圈实在罕见;但他们俩在酒吧间里并不止于接吻之类,而是果敢开练,倒也真显朋克本色,柯妮兴奋之余,马上出门给一位远在洛杉矶的朋友去电话,诉说这一喜讯。当天晚上,科特和柯妮整晚都倒在地板上扭来滚去,还用玻璃杯投来掷去,结果两次被别人赶出了聚会。</P>
<P>当科特和柯妮醉醺醺的进入他同戴夫合住的饭店房间时,戴夫已经呼呼鼾睡。科特和柯妮不顾一切的做起爱来,声震全屋,地动山摇。戴夫后来说,“我想不去理它,可实在办不到,我只好离开了屋子。”他敲开了音响师的房门,在哪儿凑合着过了一夜。</P>
<P>此后,柯妮时不时的到乐队来同科特厮守,周围的人们发现,她对科特的沉闷情绪起到了明显的改善作用,他不再想从前那样一天到晚不说话了。在巡演过程中,随着破损设备和积攒的大包小包越堆越多,大客车上已经再无立足之地。一位随行人员记得,他有一次就靠半个屁股撑在一个座位边缘上坚持了好几个小时,但即使在此种环境中,科特和柯妮依然缱绻缠绵。此人回忆说:“我回头看去,只见科特和柯妮蜷缩在一堆空包装袋上,身边全是流了一地的啤酒之类。那真让人感动。”</P>
<P>当“涅磐”到欧洲巡演时,“洞穴”也开始了自己的欧洲巡演,因此,科特和柯妮又开始了他们的电话传情。科特说,“那才是我们真正坠入情网——在电话上。我们几乎每天晚上都要通电话,到白天又天天发电传。我的电话账单是三千美元。”柯妮甚至为到阿姆斯特丹去见科特而取消了乐队的一场演出。科特则视柯妮为自己沉闷生活的救星,他对此毫不掩饰:“一开始,我只是想给我的生活增加点乐趣,我从未见过如此坦率和富有魅力的人。她就像是一块引发种种趣事的磁铁。如果我同她一起在街上溜达,也许会有人无缘无故拿着刀子来攻击我们,因为她似乎就是那种招来这类事情的人。”科特是个讨厌按部就班的巡演的人,他渴望的是更加令人兴奋的旅程,他也想开始更加刺激的生活,因而他认为“柯妮是最好的选择,我知道在同‘涅磐’有关的所有人里都没人有这本事,因为他们全都他妈很沉闷。他们的生活太过单调,我不想这么说,但这的确是我的真实感受。”</P>
<P>科特的潜意识里也许隐藏着极深的自卑,所以即使在乐队里,他也常常自诩为害群之马,而柯妮无疑会让他这种半是自怜半是自夸的意念得到最深的满足。他同柯妮的相处使他从小因为阿伯丁的条件所限而未能实现的充当都市街头顽童的梦想终于得以实现,因为柯妮即是最典型的街头顽童,又是最善于调动科特胡闹想象力和积极性的大师。科特正是同在柯妮一起的露天做爱和胡乱狂“飞”中,才释放出长期积淀的心理压力,而恰恰是这种压力,让科特对柯妮的敢做敢为钦佩不已。他发自内心的说,“同一个突然站起来把一只玻璃杯砸在桌子上,而且冲我尖叫并把我推倒在地的人在一起,实在是太有意思了,那才是真好玩。”</P>
<P>出乎所有人意外的是,科特和柯妮不仅没有像别的摇滚露水鸳鸯那样游戏感情,而且竟然决定结婚。这一天是1991年12月5日,当时他们俩躺在法国雷恩一家饭店的床上,相互都意识到了自己已经无法离开对方的存在,对科特和柯妮来说,这都是一个极不容易做出的决定,因为他们的家史,他们所受的感情创伤和他们赖以生存的朋克信条,都同这一决定扦格难入,但他们依然做出了这样的决定,而且终将其付诸实施,实在是一个耐人寻味之举。它只能解释为科特内心百结纠缠的矛盾和混乱又一次浮出了水面,如同他在艺术和人生追求上的其他矛盾一样,科特将被这种情感上的矛盾永远纠缠,直到他决定“涅磐”。</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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